湖南长沙,女子和男友在酒店发生关系后去洗澡,洗澡的时候听到关门声,女子就喊男友,没人应答,女子从卫生间出来,发现男友已经不见了,一同不见的还有自己裤子里的2000元现金和手机。女子报警。
(来源:裁判文书网)
卢某三十多岁,大专毕业后就一直在长沙打工。卢某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习惯在网络交友平台上聊天。
通过交友平台,卢某结识了刘某,两人相谈甚欢,决定约在线下见面。
见面这天,两人还心存余悸,害怕对方别和网上差距太大。所幸,见面后两人互相都很满意。
吃完晚饭,两人在长沙市雨花区复地星光天地7栋某酒店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后,刘某就去卫生间冲洗了。
洗澡的时候,刘某听到酒店门打开了,刘某就喊卢某,喊了几遍都没有任何回应。刘某感到一丝不安,她迅速擦干身体,走出卫生间。
令刘某震惊的是,她发现卢某已经不在房间。更糟糕的是,刘某发现自己裤子里的2000元现金和手机也不见了。事后,经鉴定,刘某被偷的手机价值5267元。
刘某立即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和盗窃,她的心情从最初的震惊转为愤怒和失望,这个卢某,接近自己只是想免费开房、然后再偷自己的东西而已。失望中,刘某选择了报警。
卢某被抓后,表明了自己犯罪时的想法。按卢某所说,他以为第一次见面就和刘某发生关系,然后拿走偷走刘某的钱和手机,刘某会觉得丢脸,不好意思报警。
但显然,卢某的侥幸心理,遇到了一个勇敢女性,没能得逞。
之后卢某的亲属代替他赔偿了刘某16000元,获得了刘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刘某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罪。
考虑到卢某到案后如实坦白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刘某并获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卢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不发生这事我们还真不知道刘某是勇敢的女性!
他妈的这男的应执行阉割,大大增加了约网友的难度
这男人没皮没脸,好像经常偷吃,他错误认为,这女人会保持一点矜持,有利于他作案。谁知他想错了,这女人没那么多矜持,她也是个偷吃的老手,当然,她不会越过犯罪界限。
玩了还要偷人家的东西,这就有点不地道了
你们那边的人太坏了
卧槽,不讲武德
卢某不讲武德,应该物理阉割😄
还好没当成PC
积极赔偿刘某并获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理。是有钱人欺负穷人的工具和有效手段!
太没武德了。
不讲武德
刘某的确是一个勇敢的女性,第一次见面就敢…………
太无耻!吃了鸭爪竟然不给钱!!!!!!!!
还男朋友?两个不都是嫖客吗?
应严厉打击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播艾滋病和梅毒等病菌日本现在梅毒泛滥就是受这思想影响的,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爱的爱情观,不能未婚同居,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
都是坏人
角色互换一下,男的可能不好意思报警。
卢某没能得逞?卢某想财色兼收
偷钱就算了 偷手机碰触底线了
其实女的和男人一样,想白漂。。
厉害了我的女孩
两千元现金是早前赚的吗
赔偿一倍
为啥16000
靠,这男的也太不讲武德了
为什么美女都喜欢被渣男渣呢?
好歹把手机留下,断人活路人家能不报警
太不讲究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这是连吃还带打包啊
当恶意来袭的时候,只有更猛烈的打击才能让人敬畏,当犯罪成本太低,就会使某些人成为犯罪分子,判刑太轻,最少得三年才对,给他一个一生无法忘记的教训
严厉打击,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不管好事还是坏事运行都有规则,破坏规则会让人不齿的
我怀疑刘某是在钓鱼
被偷2000元,手机值5267元,小计7267元,赔偿16000元。这差价16000-7267=8733元,这是什么钱,谁定的价?唉,这太值了。
破坏江湖规矩
垃圾太多,切勿网上乱聊,有些还把命都搭上,这代价可不是好玩的。
本来就是个大专学历,这下玩完喽。都三十多岁了,晃悠几下子就五十啦,没钱没本事没背景,只有案底。这一辈子彻底完蛋啦。
勇敢地得到16000元
第一次见面的就上床的人能成为夫妻吗?假如结婚后还不得绿帽子一大摞啊?所以男的及时止损是正确的,但是不应该拿人手机,所以说俩人都不是好饼。
刘某地址,微信,电话。我不偷钱和手机。
卢某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喜欢随便搞搞?
关键是以后怀了这贼的种该怎么处理?????
现在的女子都这么随便吗?
无德男子丢死人!人渣!
女的嫖了男的不给钱,只能出这个下策
悲哀,这真是悲哀!
白膘
渣男,不讲武德,吃完还顺手偷东西,垃圾[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卢某不按常规出牌,武德大大的坏
没有职业道德,不配做人
又吃又拿,真不要脸
刚见面就勇敢的让男人那个那个什么了
这斯真坏,坏
破坏市场,应该严惩
一个人不要脸的话,什么事都敢做,不光是偷情,还敢把偷情公之于众
卢某不讲武德、嫖也白嫖了、害别人再嫖不到这和所谓(勇敢)的女人了、建议判无期……
太假了吧,现在谁还带这么多现金在身上
不讲武德,小伙子
尼玛,人都给你了,还偷?真急钱问她借不好过,拉去砍头了
被偷2000元,手机值5267元,小计7267元,赔偿16000元。这差价16000-7267=8733元,这是什么钱,谁定的价?唉,这太值太了。
骗色可以,骗老娘的钱,可饶不了你[点赞]
邦酒店卖广告吗
卢某吃相难看,吃完想抹干净了走人?这不碰到硬茬了!
这男的不讲究
又要骗我去长沙玩
不要脸的撞到更不要脸的,臭味相投。
又白嫖,又盗窃的,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这是什么事啊还勇敢你以为是正面教材呀
罚得好,不讲武德
不讲武德,不培做人!
特么的,不讲武德
你违背妇女意愿,该遭哦
无耻的禽兽
他奶奶的,白嫖就算了,还整这些幺蛾子,以后我咋白嫖呀
伙计这妖精让给贫道教育吧!这钱你拿去花……..
这男的太没素质了,基本的信任都搞没了
这个男的赚了别人的身子,付出名声和徒刑,该啊
应该直接没收作案工具,它这样不讲武德,会害的以后大家都不好约。
我怎么遇不到这样的女人[抠鼻]
白嫖了就算了,还想多拿钱,这种男的真不是人,女的也是眼瞎,聊天赔钱又折人!
这个男真不咋地!
其实不要拿别人东西,写个告别,一切美好!
骗财骗色,还不用坐牢,牛啊!
两条畜牲不如的动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行情就是被卢某这样的人渣破坏了
真踏马损,
赚翻了,爽完了还有1万多块钱拿…
骚得憋不住的货
破坏规则
我在成都笑,你在那里笑?
男的渣到死,2000元值得偷?偷手机更不应该?手机是人们的生话工具。渣渣!
男的坏规矩,该死
这刘某确实不怕丢脸,没有脸的人还怕这个。
刘某确实是个勇敢的女性,第一次见面就发生性关系!!
女的以为男的贪图她的美色。其实主要是看中她的钱。为了钱才忍辱负重的。这女的肯定太高估自己颜值了,才会放松警惕。
不按套路出牌
没写偷窃时间的垃圾媒体
说他强奸,干死他
做安全措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