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一女子带娃骑车逆行,没曾想,左侧突然窜出轿车,双方碰撞后,女子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家属认为,轿车司机穿拖鞋驾驶,应承担主要责任。家属:轿车撞人就该负责! 近日,海口交警对外发布了一则交通事故案例,9月18日,事发当天上午十二点钟左右的时间,黄女士(化名)带着儿子小宝,骑电动自行车走在回家的路上。 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一次违规的操作却害得两个家庭支离破碎。 “妈妈,我们快点回家吧,我饿了。”小宝坐在后座上,稚嫩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急切。 “好,宝贝,再等一会儿,我们就到家了。”黄女士微笑着回应着,而由于已经离家不远了,黄女士行驶到逆向的道路。 没曾想,行驶到一个路口时,左侧车道内突然出现一辆轿车,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黄女士带着儿子骑行的小电车瞬间倒地,不过好在车锁并不快,撞飞的距离并不远。 事故发生后,周围人群迅速围了过来,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 黄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但不幸的是,由于黄女士严重受伤,经医生五天时间抢救,于9月23日不幸身亡,儿子受轻微伤,并无大碍。 面对这样的变故,黄女士家人陷入深深悲痛中,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更何况妻子当时佩戴安全头盔,却仍没躲过这一劫,认为轿车司机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如果他不是穿着拖鞋开车,或许就能更快地做出反应,避免这一切的发生!”黄女士丈夫愤怒地质问道。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虽然轿车司机确实在穿着拖鞋驾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李晓燕的逆行行为也是导致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由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轿车司机穿着拖鞋驾驶确实不符合交通安全规定,因为这可能会影响驾驶者的操作灵敏度和应急反应能力。 但是,穿着不当是否直接导致或加重了事故后果,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能证明司机因穿着拖鞋导致反应迟缓从而加剧了事故,则司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黄女士违反了交通规则,即骑电动车逆行,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靠右侧行驶,不得逆向行驶。因此,黄女士的逆行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她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黄女士的逆行行为显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轿车司机穿着拖鞋驾驶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所有因素考量,认定电动车驾驶人黄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轿车司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对此,你认为应该由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2024年11月4日关于《海口一女子带娃骑车逆行被撞身亡自负主表,司机穿拖鞋开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