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在一家电竞网吧里,一个32岁的男子倒在血泊中,一个19岁的男生,拿着小

晴澍聊社会 2024-10-30 15:11:06

四川成都,在一家电竞网吧里,一个32岁的男子倒在血泊中,一个19岁的男生,拿着小刀抹了自己的脖子四五刀,吓得旁边的人赶紧报了警,事后有人发出聊天记录,19岁男生竟然为了94元工资,结束了那名32岁男子的生命。

(来源:潇湘晨报)

一名男子下班想来电竞网吧玩游戏,可他来到这里,却看到了非常恐怖的一幕。

只见有一名大概32岁左右的男子倒在血泊中,已经动弹不得了,而他旁边站着一个19岁的男生,正用一把小刀,生无可恋地抹着自己的脖子。

男子看到了,心里扑腾了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样子,这名年纪大的男子就是被这个年轻的男生所害的,而这名年轻的男生并没有要伤害旁人的意思。

他只是知道自己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所以拿小刀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正好民警赶过来了,因为担心19岁男生将会伤害到他人,危害到公共安全,所以他们赶紧制止了这位的男生,这才让大家悬在心里的紧张,像石头般落了下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人将关于这件事的一些聊天记录发了出来,发生这样的悲剧,竟然只是因为94元。

原来这个19岁的男生就是小雷,那名32岁的男子就是小陈,他们之间发生的矛盾可能就是因为工资。

小雷是一名普工工人,在一个生产电子产品的工厂,做着普工的工作。

毕竟小雷年纪还小,普工的工作日复一日,都是一成不变的。

对于一个充满青春朝气的男生来说,要沉下心来适应这样枯燥无味的工作,确实是很难的。

这样的工作也会让他看不到出头,也会让他感到单调乏味,他干了一个月这样的工作,他不想干了,也是很正常的。

从小雷和小陈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小雷就是干了一个月之后,就不想再干了,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小陈给小雷结算工资了。

从聊天记录可知,小雷工作了21.75天,试用期为5天,实际有效工作天数为16.75天。

他一个小时可获得35元,每天工作8天,那么16.75天,他也能获得4690元。

对于一个19岁的男生来说,一个月的工资有这么高,也是相当不错的,毕竟这个年龄段的男生,一般情况下都是没什么钱的。

也许就因为是这样的背景,小陈计算工资的时候,有94元和小雷意见不一致,所以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导致了悲剧。

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两人争吵一番之后,小陈问小雷到底要不要这个钱,小雷哲告诉他,这都随便,但他不要这个钱了,他让小陈自己找好墓地。

可见小雷心里已经种下了愤恨的种子,他已经想好,让小陈付出代价了。

就是由于小雷有了这种想法,才因为这94元想不开,他要通过自己的方式,表示自己的不满,从而结束了小陈的生命。

事后小雷也是意识到,自己做出这样的行为,自己也将会付出代价的,所以才会通过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解决这件事情。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认定小雷的这件事情呢?

1、不管小雷和小陈之间发生什么事情,小雷都不能剥夺小陈的生命。

《民法典》第100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这意味着任何侵犯生命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小雷不管有什么不满,只要他剥夺了小陈的生命,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小陈有错在先,小雷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3、小雷做出这样的行为,小陈的家属是可以要求他承担民事赔偿的。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过对于19岁的小雷来说,他应该是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的,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小雷实在是太冲动了,

对于小雷的行为,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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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30 15:44

    人家00后是抱着整顿职场的决心去的。 而且小编收集你资料也不全,中介在里面做法是太黑了[得瑟]

  • 2024-10-30 15:45

    什么小厂一个小时35块?这么高?

    用户29xxx99 回复:
    乱编明明打游戏吵起来了。然后动了刀
  • 2024-10-30 16:04

    哪个电子厂普工35一小时[抠鼻]

  • 2024-10-30 15:56

    每个人都是有思想的独立个体,使人变成符合要求的工业罐头不科学不现实。大多数的目光聚焦在付出行为后果值得与不值得,没有审视社会生活中的权益保障上,本故事中的死者也许正是看中了保障体系上的漏洞,肆无忌惮地对小雷的劳动合法所得克扣造成恶因,(从没听说过试用期为无薪酬的无效工作时日)恶果与否取决于人的逆来顺受度,也就是逆来不顺受是犯罪,逆来顺受是守法良民的荒唐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