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在哪里?是不是专家也被收买了? 近日,我们出

命难违运事 2024-10-30 14:57:55

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在哪里?是不是专家也被收买了? 近日,我们出口到欧盟的鸡蛋,被检测出抗生素超标,而出口到泰国的阳光玫瑰葡萄,也被查出农药残留过高。至于这些“不合格”的鸡蛋和葡萄,是原地销毁还是返回国内售卖,就不得而知了。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出,“3.15”晚会曝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似乎只是一个缩影,那么,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出口的鸡蛋也好、阳光葡萄也好,如果是在国内出售,应该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因为我们的习惯就是,出口产品的质量,是要高于国内的。由此,明显可以看出,我们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是低于国外一些国家的。专家们一直宣称与国际接轨,食品安全的标准,怎么不与国外接轨呢? 还有些人总是从生产厂家、商家身上找原因,说不法商家为了追求高利润,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比如,用槽头肉生产梅菜扣肉来降低成本等等,那么,啇家是罪魁祸首吗?只能说是真接责任者,根子里的另一个原因,是法律条款的问题。 国外,对制作或销售违法食品的处罚,比我们要严厉的多。 法国的法律规定,超市如果被确定销售过期食品,除了高额处罚外,还必须关门,永久停业。 美国的法律规定,对食品的所有造假人员,都要重罪处罚,明知故犯的企业管理人员或个人,将判处最高十年监禁和无上限罚款。对于假冒伪劣食品民事赔偿标准为50倍。监管部门监管失职的,连同监管部门一起处罚。 韩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故意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人员,至少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给他人造成健康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高额罚款。 而在我们的食品卫生法里,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责任,尽管也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但与国外比,还是轻的很多。 前些天,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的处理结果,只是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免职及对涉事企业处以568万元的罚款。至于对教育局、市场局长停职检查的处罚,只是隔靴骚痒而已。 问题又来了,难道相关的法律专家们,不清楚我们的法律对制作或销售违法食品者处罚太轻,没有与国际接轨吗?为什么没有专家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条款呢? 至于监管,如果有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更严历的处罚措施,那么,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代价就会极高,为了利益甘愿冒险违法的企业就会极少,监管也就更简单了。 建立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更严历的处罚措施,对于专家们来说,一点也不难,但为什么没人为此发声呢?为什么还有专家说,我们是世界上食品最安全的国家呢?因为他们根本没把老百姓的健康放在心上。那么,他们是不是也被收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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