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妈领取公司发放的大米后,扛起来就往家走,不料,在上楼时不慎摔倒,发生猝死

喻宁侃社会 2024-10-27 23:51:03

吉林,大妈领取公司发放的大米后,扛起来就往家走,不料,在上楼时不慎摔倒,发生猝死。帮扶公司第一时间送去5000元,表示慰问,万万没想到,家属不干了,认为公司发放的大米豆油没送到家里,导致大妈扛大米发生意外,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属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4万元,法院的判决亮了。

王秀芬今年65岁,身体硬朗,平日里最喜欢和小区里的老姐妹们一起跳广场舞。这天,她听说社区帮扶公司要发放大米和豆油,就早早来到了社区活动中心排队。

排了半天队,终于轮到王大妈了。帮扶公司的工作人员韩明递给她一袋大米和一桶豆油,笑着说:"大妈,这些东西挺重的,要不要我帮您搬回家?"

王大妈摆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行。"说着就要往肩上扛。

韩明赶紧劝阻:"大妈,您年纪大了,别逞强。我们有专门的搬运工,可以帮您送到家。"

王大妈不以为然:"我身体好着呢,又不是残疾人。这点重量算什么,我自己能搞定。"说完就扛起大米,拎起豆油,迈着大步往家走。

韩明无奈,只好叮嘱她:"那您慢点走,小心台阶。"

王大妈住在六楼,没有电梯。她一步一步往上爬,到了三楼时已经气喘吁吁。邻居王阿姨看到了,关切地问:"大妈,要不要我帮您拿一下?"

王大妈摇摇头:"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行。"说完继续往上爬。

刚到五楼,王大妈突然感到一阵眩晕。她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只听"咚"的一声,王大妈连人带米摔倒在地。

邻居们听到动静赶紧出来查看,发现王大妈已经失去了意识。大家七手八脚把她抬到医院,可医生检查后遗憾地宣布,王大妈已经因为猝死离世了。

消息传到帮扶公司,韩明心里很难过。他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给王大妈的家属送去5000元慰问金。

谁知王大妈的儿子一看到韩明就火冒三丈:"就因为你们公司没把东西送到家,害得我妈扛米上楼摔倒身亡。你们必须负全责!"

韩明解释道:"我们真的有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是王大妈自己坚持要搬..."

话还没说完,王大妈儿子就打断了他:"少废话!要不是你们发放物资,我妈能出这事吗?你们必须赔偿!"

韩明试图沟通,可王大妈的家属态度坚决。他们认为,公司发放物资却没有确保送到家,导致老人意外身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协商无果,王大妈的家属一纸诉状把帮扶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44万元。

法庭上,帮扶公司出示了当天的监控录像,证明确实提供了搬运服务,是王大妈自己坚持要搬。公司律师强调,公司已经尽到了提醒和帮助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王大妈家属则认为,公司应该强制老年人接受帮助,没有尽到特殊保护义务。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最后,法院认定帮扶公司不存在过错,驳回了王大妈家属的诉讼请求。

法官指出,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王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帮助。她自愿选择搬运导致的意外,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有人支持判决,认为不能事事都怪罪于人;也有人同情王大妈家属,觉得公司应该担些责任。

网友评论: "公司已经尽力了,不能强迫老人接受帮助啊。"

"虽然同情老人家属,但公司确实没有过错,判决很公正。"

"以后公司发放物资,还是强制送货上门比较好,省得出事。"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思考。如何在尊重老年人自主权的同时,又能最大程度保障他们的安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我认为,公司和社会都应该更加重视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提供服务时多一份耐心和体贴。同时,老年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过分逞强。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尊老爱老的和谐社会。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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