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的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68岁的货车司机黄大爷,在一场与交警的肢体冲突后,于警车内失去意识,最终抢救无效身亡,此事件引发关注。
据悉,当天下午黄大爷开着他那辆逾期未年检、长约4米的“小四轮”(其实也不小了,毕竟水管装得满满当当),在杭瑞高速入口处一不留神,来了个帅气的左拐侧翻。好在黄大爷身手敏捷,爬起来拍拍灰,还能打电话呼叫亲友团前来支援。这时,不远处执勤的交警们闻讯而来,交警:“大爷,您这车没年检啊,得跟我们走一趟。”黄大爷:“哎呀,我这不是忙嘛,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嘛。”
在双方短暂交流后,交警通知了处置事故的民警。
随后,两名事故处置民警赶到现场,与黄大爷发生了言语冲突,黄大爷站在车前,阻拦民警拖车,双方矛盾升级。
监控视频和执法记录仪显示,民警采取了强制手段,合力把黄大爷双手反剪至背后并拖拽十余米来到警车旁。
在黄大爷不愿上车的情况下,双方僵持了五分钟左右,期间民警再次采取强制手段将其带上警车,黄大爷这才“无奈”地坐上了后座。然而,过了几分钟之后,谁也没想到,黄大爷已经倒在了后座上,脸色苍白,逐渐失去了意识。
紧急拨打120,一番忙碌后,崇阳县人民医院抢救了47分钟,黄大爷还是没能睁开眼,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
而病历上写着: 呼之无应答,无自主呼吸,既往病史:有高血压。
事后,黄大爷的朋友汪先生作为目击者之一,也讲述了当时的情形:“民警一来就问是不是黑车,黄大爷没说话,交警就说是黑车要带走,黄大爷死活不让,然后,就……唉。”
目前,崇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双方确实 发生冲突有监督部门,有监控和执法记录仪能够说清楚,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此事一出,迅速引起了热议
网友A:送医后死亡的责任,跟当场致人死亡绝对不一样。
网友B:侧翻才是重点,估计有严重的内脏损伤。
网友C:68岁了还开车,脾气还那么大,还不配合,民警太冤了。
网友D:黄大爷是高血压死亡,跟民警有啥关系。
网友F:不是谁死谁有理,我相信警方会调查清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究竟该如何评判呢?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执法者的行为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并遵循必要的执法程序与规范。根据崇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回应,双方确实发生了冲突,且目前已有监督部门、监控视频和执法记录仪等证据正在进行调查。这些证据对于还原事件真相、判断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至关重要。
然而,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有几个关键点值得我们深思。一是黄大爷的年龄问题。作为一名68岁的老人,他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可能远不及年轻人。在执法过程中,交警是否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并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来避免过度刺激或伤害?二是执法手段的问题。虽然交警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时拥有一定的执法权,但这种权力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使用强制手段。特别是在与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时,如何把握尺度、避免事态升级,是每一位执法者都应当深思的问题。
此外,我们还应当注意到黄大爷的既往病史。根据崇阳县人民医院的病历显示,黄大爷有高血压病史。在情绪激动或身体受到外力作用的情况下,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状况极易出现波动。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如果交警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黄大爷的身体状况,或许能够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
当然,作为公众,我们也应当保持理性与客观的态度。在事件真相尚未完全明了之前,不应盲目猜测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但无论如何,逝者已矣,愿黄大爷安息。同时,也提醒我们每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智。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