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人咨询:我们公司与某高校教师合作,公司把支付的报酬转账给高校教师指定的所在学校的账户,学校再把钱转账支付给老师,问这种问题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个人是否需要开具劳务报酬增值税发票? 特别提醒: 1.这种情况关键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劳务合同是公司与高校教师双方签订的合同,这种情况如果按学校教师在合同中约定转账支付给高校指定账户,也属于支付给老师的劳务报酬,应该由公司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并由老师个人代开劳务报酬增值税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如果劳务合同是学校与公司签订的劳务服务合同,劳务服务报酬转账支付给学校指定账户。这种情况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应该由所在高校支付报酬给老师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发票应该由学校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讨论分享!
有纳税人咨询:我们公司与某高校教师合作,公司把支付的报酬转账给高校教师指定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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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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