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上海,一女子借给一位男同事一套公寓居住,不料,男同事一住就是十年,还

呆萌分享社会趣事 2024-10-24 00:36:17

“想白嫖!”上海,一女子借给一位男同事一套公寓居住,不料,男同事一住就是十年,还要求女子将房子过户给他儿子,女子拒绝,将男子告上法院,要求男子搬走,并支付10年房租,法院的判决亮了!   10年前那时候吴兰刚刚在上海买下一套小公寓,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农村姑娘,吴兰深知生活的不易,她曾经差点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辍学,是邻居们的帮助让她得以继续求学,这段经历让吴兰立志要回报社会,帮助像她这样的贫困学生。   正是出于这样的善意,当得知同事赵国强刚离婚无处可去时,吴兰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尚未装修的新房借给他暂住,她本以为只是短期的帮助,没想到这一借就是10年。   随着时间推移,赵国强不仅没有搬走的意思,反而将儿子儿媳也接来同住,甚至要求吴兰将房子过户给他儿子,面对吴兰的劝说,赵国强竟然声称自己住了这么多年已经有了使用权,这彻底击碎了吴兰的善意。   更令人痛心的是因为房子被占用,吴兰这些年只能租房居住,每月的房租几乎占去工资的一大半,她原本计划出租这套房子来资助贫困学生,现在这个愿望也无法实现,更糟糕的是她年迈的母亲身体越来越差,却因为没有房子无法接来照顾。   这个案例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同情吴兰的遭遇,好心没好报,以后谁还敢帮人?也有人认为吴兰太过天真,借房子给别人住10年,不收房租,这不是自找的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第395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必须依法登记才能生效,赵国强虽然长期居住,但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303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人有权追回,因此吴兰完全有权要求赵国强搬离并索要房租。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帮助他人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签订合同、明确期限、收取合理费用,都是必要的措施,同时我们也要警惕那些不懂感恩、贪得无厌的人,不要让善意成为别人占便宜的借口。   法院最终判决赵国强必须在一个月内搬离房屋,并按市场价格支付10年的房租给吴兰,判决下达后赵国强仍拒绝搬离,吴兰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人员的坚持下,赵国强一家最终被强制搬离。   这个案例折射出人性的复杂,吴兰的善良和赵国强的贪婪形成鲜明对比,让人不禁感叹世态炎凉。   我们不应因此而丧失对他人的信任和善意,相反我们应该学会在助人的同时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在互帮互助中不断进步,让真诚和善意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回报。   信源:临沂临港发布2024-04-24——女子把房子借给男同事住了10年,没想到用房时要求同事搬走,同事却说:这是我的房子,不搬!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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