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女子用身体做交易,一晚,她在巷子里等业务时,和一男子谈好价钱,就把男子带

好大的瓜 2024-10-23 21:33:25

重庆一名女子用身体做交易,一晚,她在巷子里等业务时,和一男子谈好价钱,就把男子带进出租房,两人发生了关系,因她拒绝男子的亲嘴要求,被对方拳打脚踢4分钟,还扬言要打死她,女子情急之下,拿起水果刀捅死男子,法院的判决太意外了。

月朗星稀,夜风习习。 孟爱菊打扮的花枝招展,千娇百媚,倚靠在巷子口的电线杆子上,对着每个过往的男人搔首弄姿。 有阅历的人,都能看出她的职业,有人向她投来鄙夷的目光,甚至啐一口唾沫。 但是,孟爱菊并不在乎,在她的人生观里,笑贫不笑娼,已经没有什么尊严和底线。 孟爱菊是广西人,家里一贫如洗,出来打工,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干最苦工资又最低的工作。 除去自己的吃穿用度,所剩无几,根本没办法帮父母承担生活压力。

换了无数份工作,被生活狠狠捶打后,孟爱菊遇到了同乡阿晶。 老乡聚会时,她看到阿晶打扮的珠光宝气,长的细皮嫩肉,一双纤纤玉手,能掐出水来,不像自己,因为干的都是累活,手粗暴的就像干树皮。 于是,她赶紧上去跟阿晶套近乎,想让她帮自己介绍进她们工厂,没想到却堕入风尘。 当时,她得知阿晶从事的职业,从心里往外排斥,但就是阿晶这句“笑贫不笑娼”,让她就像被雷击了一样醍醐灌顶。 于是,她也干起这没羞没臊的职业,出卖着灵魂和尊严,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的流言蜚语,身体和精神都麻木不堪了。 她仰望星空,也想像一颗星那样,高傲干净的活着,可生在这个浊世,她想洁身自爱,却力不从心。

如果可以,难道她不想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活着吗? 她从事的职业,如果万一传到了老家,那她就声名狼藉,失去了故乡,父母也颜面扫地,没办法在老家待了。 所以,她还要做两手准备,万一有那么一天,如何去承受这一切,是把父母接出来,还是把他们在其他地方进行妥善安置。 一想到这些,孟爱菊就愁肠百结,惴惴不安。 这时,一个流里流气的男子走过来和她搭话,两人开门见山,三下五除二就谈好了价格。 孟爱菊七拐八绕,把男子领回自己的出租房,一进门,两人就直奔主题。 没想到,男子竟然把一张臭嘴凑了过来,要亲吻孟爱菊,她脑袋一歪,本能的躲开。

这是她的底线,这不过是她讨生活的工作而已,只有和她心爱的人,才能做到水乳交融,其他人不过是敷衍应付。 她嫌弃的躲避,彻底激怒男子,他一耳光打在孟爱丽脸上,叫嚣着:“老子花了钱的,你什么态度?” 孟爱丽没有回嘴,但她用愤怒的眼神回击。 男子一看,彻底暴跳如雷,对着孟爱菊就是拳打脚踢。 男子发泄自己的愤怒,持续三四分钟,看孟爱菊还是不妥协,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扬言非打死她不可。 当男子一脚把孟爱菊从床上踹下来,她也彻底清醒了,如果再这样下去,她非得被对方打死不可。 她死了,这肮脏的人生也就结束了,她也不用这么强颜欢笑,违背自己的内心逢场作戏了。 可父母怎么办?他们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晚景凄凉,自己为人子女,岂能弃之不顾? 孟爱菊决定反击,她情急之下,抄起床头柜果盘里的水果刀,捅向行凶男子……

男子被捅身亡,孟爱菊被抓捕归案。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孟爱菊和男子的行为,构成卖淫嫖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孟爱菊尝遍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后,放弃尊严,误入歧途。 但是,她堕落的理由,不过是借口,没有一个人的生活不是摸爬滚打,举步维艰,但很多人还是选择百折不挠,负重前行,活的尊严而体面。 用放弃尊严的方式活着,不仅违法法律,还违背公序良俗,让父母蒙羞,也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

2、男子对孟爱菊施暴,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孟爱菊拒绝男子的要求后,男子恼羞成怒,对她拳打脚踢,导致她鼻青脸肿,构成故意伤害。轻者会被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

3、最终,法院认为孟爱菊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决她有期徒刑4年。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孟爱觉得,如果自己不拿刀反抗,可能就没命了,她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法院认为,孟爱菊可以挣扎,可以尝试逃跑,还没到拿刀捅死对方的时候,所以属于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她4年有期徒刑。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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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4 20:30

    正当防卫,评什么要判刑,有天理吗?

  • 2024-10-24 06:32

    砖家说了如今谁家没有个五十万呀

    用户10xxx29 回复:
    我朋友家几十万都没有,我家有车有房,我朋友小我一岁,家里土瓦房子1万左右的四轮电车,还有个泡沫十来米的泡沫房子
  • 刘锋 16
    2024-10-24 20:46

    应判无罪!

  • 2024-10-25 00:39

    判正当防卫太多,会底层互戗厉害,然后会逐步往上扩散,开始伤害砖家,再扩散……。当然了,如果需要大量人打仗,尚武精神至上,什么无限制防卫,生死擂台都合法。古代汉唐杀人犯充军杀敌立功都可以免死,一切都是围绕国家利益优先。

  • 2024-10-25 09:47

    这个正当防卫

  • 2024-10-25 10:26

    法院说她为什么不跑,做那种事是身上一丝不挂,你说她怎么跑,假如她身上确实有伤,应判防卫过失,监禁几个月就算了

  • 2024-10-24 21:54

    不讲武德

  • ZZ 2
    2024-10-25 13:49

    不要说什么,本身都罪了

  • 2024-10-25 07:01

    她正在反抗遭受侵害,正当防卫

  • 2024-10-25 11:37

    生活所迫,可怜!

  • 2024-10-25 13:56

    在人身受到伤害时如果挣扎反抗会被认定为互殴,这是双方的第一个罪名,如果是施暴方对受害方打成死亡或重伤的负法律的全部责任,如果因为受害方的反抗造成施暴者死亡或重伤的,不好意思先进去吃几年牢饭先

  • 2024-10-25 11:45

    判了四年也总比被打死强👍

  • 2024-10-25 12:34

    判四年重了,逃跑也不行所以要防卫。

  • 2024-10-25 00:55

    杀人偿命!但这情节可轻判!评论区留言的女拳与伪娘多的是!

  • 2024-10-25 11:51

    这个社会唉真让人无语

  • 2024-10-25 08:24

    法院应该人性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