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男子,他请了装修工人到家里做吊顶,讲好给1350块钱。工人干完活后,

博仑有意思 2024-10-21 15:36:42

河南开封,一男子,他请了装修工人到家里做吊顶,讲好给1350块钱。工人干完活后,男子说有问题,让人家来修。结果对方一直没来,男子就说只给800块,对方不乐意,两人谈不拢,工人一气之下,直接上门把吊顶全砸了:“就俩钉子眼,我跟他商量了起码十次,说补好就给钱,他就是不同意。” (案例来源:小莉帮忙,本案例为普法交流案例,非当前事件 ,均为化名) 周六早上,王强兴高采烈地来到正在装修的新房,想瞅瞅新家变成啥样了,可一进门,他就傻眼了。 前几天刚装好的吊顶,被砸得乱七八糟,好像被人恶意报复了似的。 王强想起和装修公司的那些闹心事,火气“噌”地就上来了,撒腿就往装修公司跑。 不久前,王强在家附近找了一家做吊顶的装修公司,两人口头约定:装修公司包材料包干活,把吊顶弄好,王强给他们 1350 块。 吊顶完工后,王强满心欢喜地去看,结果一看,心凉了大半截。吊顶上有好几个显眼的窟窿,缝隙还特别大。 他赶忙打电话给装修公司,让他们过来修修。可装修师傅说就两个钉子眼,等刮腻子的时候,腻子师傅用点石膏补补就行。 但王强坚决要求对方马上过来补,不然就不给钱。 可对方一直没过来修,后来对方找王强要工钱,王强说对方没修,自己只能给 800 块。 装修公司不答应,见王强态度强硬,就问是不是现在过去修了,马上就能给钱,可王强还是要对方先修,再谈给钱的事。 装修公司见王强一分钱都不给,心里也来气了,决定给他点厉害瞧瞧。 于是,就出现了王强看到的那一幕:吊顶被砸得一塌糊涂。 王强彻底懵了,他万万没想到装修公司会这么狠。 王强找到装修公司,要他们给个说法。 装修公司却说,是王强先不讲理,他们才这么干的。还说砸坏的都是自己的东西,王强一点损失都没有。 王强跟对方说不通,就找来了调解员,帮自己讨个公道,他打了个比方:“就好比参加考试,你写完了,最后把卷子撕了,是不是啥分都没有?我给你们装修公司也打零分。” 可装修师傅却说:“我给你打过电话吧,吊顶我给你做好了,你说 9 月 30 号之前给工钱,可你一分没给。我那天还问你,去你家补好你是不是就给钱,可你也没个准话。” 眼看着自己占不到理,王强气呼呼地指责对方:“就算我没给钱,你也不能拿钥匙进我家,你经过我同意了吗?你再敢去试试。我又不是没钱,别说 1000,就是十万我也给得起。” 装修公司也觉得委屈:“去你家之前我打电话了,我就拆了我装的东西,别的啥都没动。”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只能无奈地说:“这事就是双方沟通有问题,谁都没捞着好。” 装修公司把活干好了,王强就该给钱。这么一闹,王强耽误了工期,装修公司也白忙活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该怎么说呢? 1、王强和装修公司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 770 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王强把家里的活交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就得按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装修公司交的活不符合要求,业主有权让对方整改。 《民法典》第 781 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要是装修公司交的活质量不行,王强可以合理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该修的修,该少给钱就少给钱。 但提的要求得合理,不能一分不给,或者一下子扣掉很多钱。 王强和装修公司对吊顶成品有争议,王强觉得窟窿多、缝隙大,装修公司觉得就两个钉子眼,能修,不过修好了王强得给全款。 就是因为沟通不好,才出了乱子。 3、装修公司进房间拆吊顶,合适吗? 在这个事情里,王强一分钱都没给,装修工人进正在装修的房间,拆自己装的吊顶,不违法。 不过装修工人这么一拆,就相当于解除了双方的口头合同,两边都别追究了。 但要注意,这是因为装修公司包工包料,王强又没给钱,而且进房间前装修公司也通知王强了。 要是双方有装修纠纷,业主给了一部分钱,装修方就不能随便进房间拆自己装的东西了。 碰上这种事,先跟业主好好商量,商量不好,可以去打官司。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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