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父母见自己正在上初中的女儿肚子越来越大,于是便带着去了医院,结果很意外,女

爱波尚克 2024-10-20 11:30:55

重庆,父母见自己正在上初中的女儿肚子越来越大,于是便带着去了医院,结果很意外,女儿竟然怀孕了,父母赶紧询问女儿原因,在得知真相后,父母崩溃不已,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事发后网友表示,这一定要严惩。

常先生因为工作忙,于是和妻子在外地打工,就把女儿扔给了父母照顾。

为了让减轻老人的压力,加上让女儿学习的好一些,常先生听说辅导班的老师黄某那里有十多个学生,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在他那里补习功课,于是,就把女儿送去了辅导班。

现在孩子已经上了初中,可是常先生却发现了端倪,女儿肚子有些大,随即,常先生带着孩子去了医院,结果却发现孩子怀孕了。

质问孩子无果后,气愤的常先生便动手打了孩子,这才得知,原来最近这2年,辅导班的黄某一直在侵害自己的女儿,于是,常先生赶紧报了警。

很快,黄某就被抓获归案,可是,常先生却越想越气,常先生表示,黄某令人发指的行为并非仅仅在辅导班上,他把孩子诱骗到老宅,让她晚上住在家里,甚至还拿着手机拍摄不雅照进行威胁,事后还给孩子一些零花钱。

而且,女儿最近2年一直遭到黄某侵害,黄某已经45岁了,自己也有俩女儿,怎么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目前,黄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目前正羁押在看守所。

有人说,这可是重罪,黄某一辈子完了,家人也跟着遭殃了,不知道黄某胆子为什么这么大?

还有人说,是不是违法成本太低了,如果直接判处死刑的话,看以后还敢不敢?

实际上,常先生女儿从12岁就遭到了黄某的侵害,那么,由于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因此,无论常先生的女儿小常是否自愿,都不影响黄某的行为是QJ罪。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情节恶劣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黄某已经致小常怀孕,那么这属于情节恶劣的,因此,黄某就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不仅如此,在小常年满14周岁后,即便小常和黄某是自愿发生的关系,黄某的行为,依然会定性为犯罪。

这是因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说,黄某对小常有教育职责,利用这种关系,即便是自愿发生的,那么,黄某也将会面临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所以,最终黄某面临的可能是数罪并罚的后果了。

值得关注的是,小常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也因为要赚钱外出打工,将孩子给了父母照顾,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和孩子的不及时沟通,加上父母没有留意到孩子,这就给了嫌疑人可乘之机。

所以,作为父母,还是要时刻关注、关心孩子的一举一动,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0 阅读: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