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无罪?”山东聊城,一80岁大爷发现家里粮食经常被偷吃,觉得是进了老鼠,于是守株待兔,最终一铁锹将其拍死。这时邻居串门,大爷向他炫耀自己的勇猛。没想到,邻居认出了那根本不是老鼠,而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邻居直接叫来了警察,将大爷带走了。法院最终以故意扑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由,判处大爷有期徒刑6年,罚款40000元,大爷直接傻眼了提起了上诉,法院该如何判决? 李大爷年过八旬,无儿无女,耳聋眼花,但身体还算硬朗。 他没什么爱好,喜欢在院子里种植各种各样的蔬菜,可那段时间,他却发现蔬菜开始莫名其妙的减少。 刚开始的时候,李大爷还以为是天上的小鸟吃的,没多大的在意,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蔬菜消失不见,让他不得不怀疑家里可能进了老鼠。 因为不少蔬菜上,都有老鼠牙印的痕迹。 李大爷气的不行,自己辛辛苦苦种植的蔬菜,自己还没吃上呢,怎么能让老鼠吃了? 于是,他在院子里放了些老鼠药,企图毒杀这只老鼠。 没曾想老鼠还挺聪明的,一点老鼠药都没吃,反观蔬菜又减少了。 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李大爷拿了把铁锹,在院子里刨起了土,势必要将老鼠的窝给挖了出来。 可还没挖一会,他就累得不行,终究是年纪大了,体力跟不上了。 无奈之下,李大爷只能选择守株待兔。 他拿着一把铁锹,又搬来一把凳子,坐在凳子上,等着老鼠的到来。 就当李大爷快要睡着的时候,一个动物从土里悄悄探出了头。 由于他眼花,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但多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这就是老鼠。 等老鼠从土里完全出来,正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李大爷看准时机,一铁锹拍了下去,成功命中了目标。 随着一声沉闷的响声,老鼠瞬间失去了动静。 掀开铁锹,李大爷弯腰仔细看去,才看清了那老鼠的真面目——一只体型比普通老鼠大得多,毛色油亮,尾巴短小粗壮的动物。 李大爷心中暗想:这根老鼠怎么长得不太像?不管了,只要偷吃食物的,都该死! 而这时,邻居老王来串门,准备向李大爷借几根黄瓜。 见到老王到来,李大爷指着地上的“战利品”炫耀起来:“看,我守了好大一会,终于把这偷吃粮食的家伙给逮住了!” 老王闻言,凑近一看,脸色却骤变:“老李啊,你这是闯了大祸了!” 原来,李大爷拍死的不是普通的老鼠,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 李大爷没文化,不知道麝鼠是什么东西,只知道偷吃了他的粮食。 老王见状,一边叹气一边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不久,警察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便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由于人赃俱获,李大爷当场被警方带走。 面对警方的询问,他如实陈述了事情的经过。 在警方的介绍下,李大爷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 但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毕竟他也不知道那是麝鼠,如果知道的话,就不会拍死了。 但法律是公正的,案件也很快被移送至法院审理。 法庭上,李大爷的辩护律师从多个角度为其辩护,强调李大爷的初衷是保护院子里的蔬菜,且对麝鼠的身份一无所知,属于过失行为,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大爷虽然主观上并无恶意,但其行为确实导致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死亡。 因此,一审判决李大爷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元,并且要在当地电视台进行直播道歉,并判处有期徒刑6年。 听到法院的判决,李大爷傻眼了,当庭进行了上诉。 他已经80岁了,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和一院子蔬菜,哪里有什么存款? 二审法院审理后,考虑到李大爷年事已高,且系初犯,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而且麝鼠与老鼠外形相近,李大爷难以区分,且不知道麝鼠是国家保护动物,因此免去了6年牢狱之灾,只需李大爷缴纳4万元罚款即可。 有人说:“大爷打的是吃蔬菜的老鼠,至于是麝鼠还是老鼠大爷就不知道了,打老鼠是一个庄家人的本能反应,所以大爷应该是无罪的。” 还有人说:“进山打柴,遇到一只猛虎,要吃人,人是等着被吃掉,还是把老虎打死?打死老虎不是正当防卫吗?”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 抖音百科《山东80岁老汉打死麝鼠被判6年》
隔壁老王不是东西,防火防盗防老王!
赔偿精神损失费四万,是给谁的?
这种文章也发,老汉进去多好啊!管吃管住,也不用种地了!
正事没人管,罚得四万钱老鼠花还是法官花。
炫耀是不对的,要低调,还要怀着沉痛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