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大爷退休后因贪污、滥用职权获刑6年6个月,其退休前所在的事业单位当即向人

白羊登义文 2024-10-19 15:32:53

天津,一大爷退休后因贪污、滥用职权获刑6年6个月,其退休前所在的事业单位当即向人社局申请暂停了其养老待遇。数年后,大爷出狱,而后要求人社局恢复养老待遇,谁料被人社局拒绝也就罢了,人社局还认为,大爷犯罪立案到审判期间,领取的16万元养老金也不符合规定,要求大爷退还。大爷懵了,与人社局理论未果,随后将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杨大爷在一事业单位一干就是一辈子,于2013年1月份光荣退休。

谁料,杨大爷还没好好享受退休生活,就于2015年9月,因涉嫌贪污、滥用职权被立案调查。

2017年6月,杨大爷被羁押近2年后,最终被法院判处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刑期从2015年8月起至2022年2月。

杨大爷获罪后,其原在的事业单位,当即向人社局申请暂停了杨大爷的退休待遇。

转眼又是几年过去了,来到2022年2月,杨大爷经过几年的改造,最终得以刑满释放。

杨大爷出狱后,得知自己的养老金早已经被暂停,认为自己服刑期间,人社局不支付自己养老待遇也就罢了,如今自己已经刑满释放,人社局应当恢复自己的养老待遇,便前往人社局,要求人社局恢复自己的养老待遇。

可令杨大爷万万没想到的是,人社局不但拒绝恢复他的养老待遇,还表示,杨大爷被羁押到定罪的近2年间,已经领取的近16万元养老金也不该领取,责令杨大爷限期退还。

杨大爷懵了,与人社局多次理论,未果后,便申请了行政复议,仍未果后,一纸诉状将人社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人社局责令自己退还养老金的决定并判令人社局自自己刑满释放之日起按照原待遇,继续向自己支付养老金。

面对杨大爷的控诉,人社局辩称责令杨大爷退回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并无任何不当。杨大爷恢复养老待遇的要求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法院怎么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指出《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第2条第(6)项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该条第(九)项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其待遇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认为,本案中,杨大爷系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其在职期间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待遇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标准核算计发,其享受的是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与《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及计算标准明显不同,不属于“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之情形。

杨大爷的刑期系从2015年8月起至2022年2月。人社局责令杨大爷退还在此期间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

杨大爷要求人社局发放其刑满释放后的养老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驳回了杨大爷的全部诉请。

一审判决后,杨大爷不服又提起上诉。

然而二审法院审理后,与一审法院持有同样的观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再次驳回了杨大爷的全部诉请。

最后,大爷因为犯罪入刑,还因此没了养老金,着实令人唏嘘。其案件也再次提醒广大干部朋友们,守住法律红线的重要性!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1 阅读:4254
评论列表
  • 远山 23
    2024-10-19 21:18

    这个判决很好很合适!

  • 2024-10-20 00:43

    应该这样,你想贪污就不要国家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