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名女子与情人前往酒店开房,丈夫察觉到妻子精心梳妆打扮,觉得事有蹊跷,

博仑有意思 2024-10-17 16:29:11

山东淄博,一名女子与情人前往酒店开房,丈夫察觉到妻子精心梳妆打扮,觉得事有蹊跷,便偷偷跟踪至酒店。当丈夫冲进房间时,只见二人一丝不挂,丈夫瞬间便明白了一切。丈夫怒不可遏,对情人一顿暴打,女子的情人主动提出补偿男子 25200 元以求私了。没想到,一个月后,对方竟称男子敲诈勒索,并被处以 5000 元罚金,男子不服,提起上诉,高院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案件来源:潇湘晨报、) 徐凯峰发觉妻子董飞近来有些异样,往昔妻子满心满眼都是自己和孩子。 可最近,妻子对他们父女变得漠不关心。从前不怎么打扮的她,如今对着镜子化妆能耗费一个多小时。 而且频繁购置衣物和化妆品,每次出门都精心装扮,还喷上香水。这让徐凯峰心中甚是不安。 这不,送孩子去个补习班,她都要踩着高跟鞋,化着精致的妆容,在镜子前磨蹭半天。 徐凯峰鬼使神差般决定跟踪妻子,然而,好奇心有时真能带来灾祸。 妻子将女儿送到 20 楼的培训机构后,并未出来,而是乘坐电梯去了 20 楼的一家酒店,走进了一个房间。 徐凯峰的心脏剧烈跳动,他极不情愿相信妻子背叛了自己,此时的他本可以选择转身回去,佯装什么都没发生,继续与妻子过日子。 但是,他清楚,从妻子踏入酒店房间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无法挽回,他必须弄个明白。 于是,他来到前台,绞尽脑汁从服务员那里骗到了房卡。当他再次站在妻子进入的房间门口时,他深吸一口气,打开了房门。 房门打开的瞬间,眼前的景象令他气血上涌,只见妻子和情人张涛赤条条地躺在床上。 他用脚趾头想都能明白发生了什么,好在,他并未被愤怒冲昏头脑,迅速掏出手机,对着床上惊慌失措的两人拍照。他要留存证据,绝不能轻易放过他们。 待两人回过神来,用被子遮挡身体时,徐凯峰早已拍下了关键的证据。 徐凯峰拍完照,冲上去就对张涛拳打脚踢。 完事后,他又给了董飞一巴掌,张涛见徐凯峰打了董飞,赶忙英雄救美:“要打就打我,别打她。” 徐凯峰愈发恼怒,再次发起了第二轮拳脚攻击,张涛赶忙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我愿意经济补偿你。” 徐凯峰这才停下手中的动作,心想,和妻子算是走到头了,日子没法过了,如果能拿到一笔钱给孩子读书也好。 于是,他开口要 6 万元,张涛说:“打死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徐凯峰见张涛确实拿不出,最后要 3 万,并表示一分都不能少。 最终,张涛讨价还价,只给了徐凯峰 25000 元的赔偿,并分 3 次转给了徐凯峰。 徐凯峰拿到钱后,也算守信,没再动手,顺手拿走桌子上的 200 块钱,只给张涛留 100 元车费,然后离开了宾馆,本以为此事就此终结。 然而,最毒莫过妇人心,董飞与张涛串通一气,状告徐凯峰敲诈勒索,这样孩子的抚养权徐凯峰就没资格与她争抢了,法院绝不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违法的父亲。 于是,张涛将徐凯峰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判定徐凯峰敲诈勒索 25200 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 徐凯峰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徐凯峰心中愤懑难平,他想不明白,妻子出轨,自己却落得个敲诈勒索的下场,妻子带着孩子与情人逍遥快活,天理何在?于是,他又向省高院提起再审。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董飞的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也深深伤害了徐凯峰。 《民法典》第 8 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董飞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守妇道,背着丈夫与张涛发展情人关系,违背了夫妻间忠实的原则。事后,为了夺得孩子的抚养权,又与张涛合谋,将徐凯峰告上法庭,足见其心之狠,她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必然会受到谴责。 2、张涛出尔反尔,事后状告徐凯峰敲诈勒索,违背了诚信守信的原则。 《民法典》第 7 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事发时,明明是张涛主动提出给徐凯峰补偿以求私了。事后,觉得自己挨打又损失钱财,心里憋屈,再加上董飞的谋划,最终将徐凯峰告上法庭,其行径实属小人之举,法律不应让这种人得逞。 3、高院为徐凯峰主持公道。 《刑事诉讼法》第 55 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高院认为,张涛与董飞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不仅伤害了徐凯峰,也违背公序良俗。 另外,徐凯峰愤怒之下对二人拳打脚踢属于激情宣泄行为。 并非徐凯峰主动索要赔偿,而是张涛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私了,徐凯峰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高院判决徐凯峰无罪。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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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1 15:50

    很多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都那么搞笑,这种水平真还不如使用机器人来审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