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子在网上花65元买了50g发菜,收到货后,男子怀疑自己买到了野生发菜,跟

陈士杰聊社会 2024-10-12 15:30:00

南京,男子在网上花65元买了50g发菜,收到货后,男子怀疑自己买到了野生发菜,跟他平常买的人工合成发菜不一样。男子慌了,野生发菜可是一级保护植物,是明令禁止售卖的。于是男子火速报了警,经过鉴定,男子的确买到了野生发菜。最终,卖家因此获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顾翔宇滑动着手机,在购物平台上寻找着他想要的食材,接着,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家小店上。

他要买的这个食材,名为发菜,在餐桌上并不常见,但是因为口感独特,凉拌起来好吃又清爽,顾翔宇特别喜欢吃。

但是发菜这个东西,比较特殊,它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所以顾翔宇只敢买人工合成的,不敢碰野生的。

他之所以注意到这家店,是因为这家发菜的价格比他平时买的要便宜点,65元能买到50克,顾翔宇想也没想就痛快下了单。

这天,发菜终于到了,顾翔宇满心期待,然而,当他把发菜拿出来一看,心里却泛起了嘀咕。

这批发菜,怎么看都和他平常购买的人工合成发菜有所不同,这发菜颜色更深,质地更粗糙,还散发着一种天然的土腥味。

他心中升起一丝疑虑,这不会是野生发菜吧?要知道,野生发菜可是明令禁止售卖的!

它生长在高寒地带的草原上,因为采摘难度大,数量稀少,还会对草原生态造成破坏。

所以,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发菜资源,2000年的时候,发菜的保护级别就从二级调整为了一级,是严禁采集、收购、加工、销售和出口的。

顾翔宇心中一惊,寻思这卖家胆子也太大了吧?售卖野生发菜,可是犯法的,你敢卖,我也不敢吃啊!

顾翔宇立刻报了警,警方拿到这批发菜后,展开了专业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后,也确实印证了顾翔宇的猜想,这批发菜的确是野生发菜。

顾翔宇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次网购,竟然会牵扯出这样一起违法案件。

警方那边随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很快就锁定了卖家田某。

原来,田某为了谋取更高的利润,开始非法收购野生发菜,并在网上进行销售。

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田某非法收购的野生发菜数量高达61.1千克,销售金额超过3.4万元。

他以为这样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发现了。

田某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却还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踩着法律的红线为自己谋取利益。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田某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发菜这件事呢?

1、田某收购并销售野生发菜的行为构成违法。

《刑法》第344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田某非法收购并销售野生发菜,违反了上述法条。

野生发菜作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其收购与销售均受到严格限制。田某明知其行为违法,仍为了谋取利益而铤而走险,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刑法》第343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开采、毁坏矿产资源、林木或者其他生态环境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本案中直接涉及的是野生发菜的收购与销售,但野生发菜的采摘往往伴随着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因此,田某的行为也可以被视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一种。虽然此条法文未直接提及野生植物,但其精神实质在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防止因人类活动而导致的生态破坏。

田某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原则,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电商平台或卖家未能尽到审查义务,导致消费者购买到违法商品,则电商平台或卖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产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本案中,虽然主要责任在于卖家田某,但电商平台及卖家在销售商品时也有义务确保商品来源合法、安全。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有权要求卖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确保所购商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此条法文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害。

最终,考虑到田某认罪认罚,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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