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惨剧都是这样酿成的!”这句话最近在网上疯传,看得人心惊肉跳。点进去一看,又

猫酱聊社会 2024-10-11 15:39:22

“灭门惨剧都是这样酿成的!”这句话最近在网上疯传,看得人心惊肉跳。点进去一看,又是农村宅基地闹出来的幺蛾子。这次的主角,是四川隆昌的李明。辛辛苦苦在外打工,回家过年,却发现自家祖宅被推成了平地,取而代之的是邻居张伟家金碧辉煌的小别墅。更让人气愤的是,张伟一家不仅毫无愧疚,还理直气壮地放话:“你妈都死了,地就是集体的,我占了怎么着?大不了罚点钱呗!”这嚣张劲儿,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火药味。 一、还原事件:“农夫”与“蛇”的乡村恩怨 时间回到几十年前,李明和张伟还是穿开裆裤的玩伴,两家住隔壁,关系好得就像一家人。谁家有点事,不用开口,另一个准搭把手,谁也不跟谁客气。那时候,谁也想不到,这两家有一天会闹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好景不长,李明的父母先后去世,就剩他一个独苗。李明继承了祖宅,但为了生计,只能常年在外打工,老房子就一直空着。 张伟一家瞅准机会,开始打起了李明家宅基地的主意。起初,他们只是借口修房子,跟李明商量着用一小块地,李明念着旧情,也没多想就答应了,还收了6000块钱补偿款。可谁知,这竟是“农夫与蛇”故事的开端。 尝到甜头的张伟一家,胃口越来越大。他们就像贪吃的蟒蛇,一点点蚕食着李家的土地,从一小块变成一大块,最后干脆把整个宅基地都占了,盖起了他们梦想中的大别墅。 面对李明的质问,张伟一家非但不承认,还倒打一耙。一会儿说有协议,但拿不出证据;一会儿又说李明母亲去世多年,宅基地已经变成集体的了,他们想用就用。更可气的是,他们还搬出“大不了罚点钱”的挡箭牌,一副“你能奈我何”的嚣张嘴脸。 二、法律审视:是谁在践踏正义? 张伟一家的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但他们似乎忘了,天底下还有“法律”这两个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写得明明白白,谁主张谁举证。张伟一家口口声声说有协议,那就把协议拿出来遛遛啊!拿不出来,就别怪法律不认账! 再说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也不是摆设。张伟一家未经允许,私自拆除他人房屋、侵占他人土地,这明摆着是侵权行为!李明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他们停止侵害、返还土地,该赔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更别提那栋违章建筑的大别墅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早就规定了,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是要被拆除的!“罚款了事”?想得美! 三、深层剖析:悲剧何以酿成? 这起看似普通的宅基地纠纷,背后却折射出很多农村的现实问题。 首先,法律意识淡薄。在一些农村地区,很多人对法律一知半解,认为“法不责众”、“关系大于法律”。像张伟一家这样,以为靠着蛮横和耍赖就能为所欲为,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次,道德底线失守。曾经亲如一家的邻居,却为了利益反目成仇,甚至不惜做出毁人房屋、占人土地的勾当。这种毫无道德底线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邻里之间的感情,也给乡村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最后,基层治理困境。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纠纷调解机制不健全,也是导致类似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如果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类似的悲剧恐怕还会继续上演。 四、警钟长鸣:守护公平正义 李明的遭遇,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避免“灭门惨剧”的发生,需要多管齐下。 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坚守道德底线,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 乡村不应该是“法外之地”,更不应该是人情与法治的角斗场。只有法律和道德共同守护,才能让乡村真正成为充满温情和希望的美丽家园。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2024年9月5日《男子外出3年,归来见到自家祖宅上盖上邻居别墅,邻居:有协议但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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