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却身败名裂!四川一男子,母亲住院手术,人都躺在手术室了,医生却把家属叫

陈士杰聊社会 2024-10-11 15:03:55

白嫖成功,却身败名裂!四川一男子,母亲住院手术,人都躺在手术室了,医生却把家属叫到小黑屋索要3000元,而且只收现金。男子父亲没办法,只好给了。医生拿到3000元现金后直接装进了白大褂。事后,男子听父亲说起此事,觉得奇怪,打电话询问医生这3000块的用途,可没想到,医生接下来的回答,让男子难以置信!

(案例来源:海峡都市报)

何志很生气,指责父亲老何:住院已经交过钱了,凭啥还给他钱?爸,你做事情能不能动动脑子。

老何也很生气,回怼何志:当时都火烧眉毛了,你妈已经被推进手术室了,你说,我能有什么办法,谁让你们都不在跟前,这时候倒埋冤起我了。

大概一个月前,何志的母亲因头晕被送往医院救治,好在不是什么大病,就是人一上年纪,各种基础病就出来了。

由于不是啥大毛病,老何就没惊动儿女,一个人在医院伺候老伴儿。

其实也谈不上伺候,就是给老伴儿买个一日三餐,然后晚上给老伴儿打个洗脚水,陪老伴儿唠唠嗑。

何母住了9天医院,最后一天准备出院时,护士给开了药,结果何母刚吃完药没多久,人就不舒服,医生诊断之后,立马把何母推进了手术室,称是心脏上的问题,得立马做手术。

看着老伴儿被推进手术室,老何这才赶紧通知儿女。

然而,就在这时,医生把老何叫到了一个小黑房子里,让他交3000块钱,而且只能是现金。

老何也没多问,更顾不上多想,赶紧跑到医院楼下的ATM机里取了5000块钱,跑上楼立马给医生了3000块钱。

老何见医生拿到钱后,立马装进了自己的白大褂里。

当时,老何心里还犯嘀咕,交的这个钱到底是啥钱,怎么都不经过医院的收费渠道,也没个票据,到时候还能报销吗?

然而,当时那种情况,老何根本不敢多问,毕竟老伴儿还在手术室里躺着呢。

可是事后,老伴儿出院后,老何想来想去,都觉得那3000块钱给的心里不得劲儿。

于是,他思前想后,将此事告诉了儿子何志。这才有了刚开始那一幕。

何志理了理情绪,打电话给当时母亲做手术的安大夫,问他,这3000块钱是什么用途?

安大夫说,何志的母亲在病情稳定后,需要做心脏射频消融术,收取的3000元是专家费,不是红包。

据何志所言,安大夫解释完后,还骂了何志一句。

可何志却认为,不管是什么费用,都应该通过正规渠道收取,必须得有票据。

很显然,何志对安大夫的解释,仍然不相信。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何志之所以对这3000块钱的用途,存在疑惑,是因为医生只收取现金,而且没有发票,没有通过正规的收费渠道。

所以,何志的疑惑,是情理之中的。

《医师法》第31条规定: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这一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医生不得私下收费,因此,医生私下收费行为是违法的。

这3000块钱,没有发票,而且只收现金,不得不让人怀疑,医生是私下借用职务之便敛财。

2、此事在网络上发酵后,当地卫健委回应,正在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对该医生进行相应处理。

《医师法》第36条规定:

有关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应当加强对医师的医德医风教育。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3、评论区有这样一条评论,大概意思是,如果这3000块钱,是事先家属和医生商量好的,那么事后,家属曝光,就是卸磨杀驴,很可耻。

其实不然,这件事的本质,和有没有事先商量好,没关系,和这笔钱该不该拿,是否以正规渠道拿有关系。

即便是事先商量,主动权也不是在家属手里,毕竟手术室里躺着的是家人,他们的健康握在医生手里。

何为商量?商量的本质是,双方都有选择权,去做或者不做这件事,双方站的位置是同一个水平线。可当你的家人躺在手术室时,你觉得你有选择权吗?

所以,即便家属事先答应,事后曝光,这也不是卸磨杀驴。

假设医生就是借职务敛财,那么这种行为,就应该被抨击。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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