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就在车上安装了定位器,设置了自动接听功能的手机,他听到妻子和同事在车上的声音后,拎着2把刀赶去,看到妻子和情人光着脚在玩手机。他录视频当证据,却被妻子和情人一句话点爆怒火,他盛怒之下,挥刀砍向情人,妻子和情人都被砍成重伤二级。法官在判决书上的一句话,揭开悲剧根源。
(案例来源:河北省海兴县法院)
朱华和李玉结婚多年,有两个孩子。
在外人眼中,他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朱华每每听到这些,都只有苦笑。
他和妻子曾经有过幸福生活。不知从何时起,他开始怀疑妻子出轨了。
因为妻子突然变得爱打扮,晚上拒绝跟他过夫妻生活,以及有事没事的找茬,都让朱华感觉到,妻子出轨了。
但他一时间又找不到证据。
明知妻子出轨,却不知对方是谁,朱华感到很憋屈。
2019年秋,他购买带有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安装在方向盘下面。
虽然他买了定位器,但从他内心,他不愿意看到事情发生。
可他做梦都没想,那一天很快到来。
定位器安装的第二个月,是朱华舅舅生日,他让李玉一起去给舅舅庆祝生日。
李玉却说:“我还要去接孩子,你们先去。”
结果,一家人在饭店等了整整三个小时,李玉才姗姗来迟,在等待过程中,朱华从定位器中听到李玉跟一个男人说话声音,他听出那个男子是妻子同事周军。
晚上,朱华愤怒地质问妻子,二人爆发冲突。朱华气得摔坏了很多东西。
这次争吵,惊动了双方父母。
在双方父母的干涉下,李玉答应跟周军断绝来往。
但朱华发现,李玉依旧在跟周军联系,他感到很寒心。
作为男人,他无法忍受妻子的背叛,他想赶快跟她离婚。
但作为父亲,他又不愿意让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中,让孩子看到父母决裂。
另一方面,朱华还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压力。
父母告诉他,人生很长,婚姻需要包容,要多为孩子考虑,不要动不动就提离婚。
一方面是双方父母和孩子,一方面是妻子的背叛,朱华感到被撕裂的痛苦。
时间就在他的煎熬中慢慢度过,转眼8个月过去了。
2020年6月13日,朱华在车子放置备胎的位置,悄悄放了一个有定位功能的手机。
同时,他把手机设置了自动接听功能。
第二天中午,他发现定位位置朝偏僻处移动。心中警铃大作,急忙请假赶回家中,发现妻子不在家。
他心知妻子肯定是和周军约会去了,盛怒的他拨通了藏在轮胎边的那个手机。
手机拨通后,从里面清晰地传来妻子和周军在车内的声音,朱华脸色大变。
他拿出一把砍刀和水果刀,气势汹汹杀出门去。
他根据定位来到一座高架桥下面,看到周军的车子。
他气呼呼走上前,看到李玉和周军在车子后排座上,两个人都赤脚蹬在车前座椅上玩手机。
朱华一口老血几乎喷出,他掏出手机录视频。李玉和周军不但不惊慌,反而说:“录吧,好好录。”
朱华肺都要气炸了,他没想到二人如此无耻,先做出挑战自己底线的事情,又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他狠狠一拳砸向周军头部。
周军光脚下车,半蹲着穿鞋时,他掏出刀,刺伤周军腹部。
周军大声喊李玉:“我快不行了,我就不该跟你出来。”
朱华听到这话,心中怒火更甚,对准周军又捅刺几下。
李玉急忙挡在周军跟前,朱华刺伤李玉后,看到妻子惨白的脸,不忍心,拨打了120。
李玉和周军都构成重伤二级。
2020年11月23日,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朱华故意杀人罪。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李玉和周军的行为,违背婚姻忠实原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李玉和周军都有家庭,却违背婚姻忠实原则,背叛自己的家庭和爱人。是这起悲剧的根源。
2、李玉和周军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个人行走在社会上,要遵守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可李玉和周军却婚内出轨,违背道德,违背公序良俗。
3、朱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受到应有的处罚。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华事先准备好两把刀具,在看到周军和李玉时,他先是捅刺周军,接着又捅刺李玉。
他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性命的意愿。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这件事情,是周军和李玉有错在先。朱华捅刺后又拨打救护车救助二人。
且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轻判。
综上,法院判决:判朱华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赔偿周军95339.80元。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
主审法官清晰地看到悲剧的根源,是因为李玉出轨,跟情夫周军偷情所致。他痛心之下,才会写下这等寄语,警醒后人。
(人物为化名)
去晚了
这个丈夫有胆,让奸夫淫妇这两个狗男女出点血受点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