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真大!”云南昆明,有网友发文称,有警察在机场以国庆假期出境要报备,未报备可

白羊登义文 2024-10-09 18:58:02

“胆子真大!”云南昆明,有网友发文称,有警察在机场以国庆假期出境要报备,未报备可以通过支付其100元的方式放行。网友表示,这名警察当时声称这100元是给领导买烟的。事后网友报警处理此事。目前,公安机关发通报确认此事。

(来源:红星新闻、九派新闻)

男子陈某是湖南湘西自治州的民警。受单位委派,陈某到云南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陈某在机场工作期间,却以国庆假期出境未报备为由,向准备出境的一位旅客索要100元,并声称这100元是给领导买烟的。

虽然被陈某索要钱财的旅客对真实性存疑,但为了不耽误行程,该旅客给陈某扫码支付100元。

该旅客给了钱后,就将自己的护照拍照发送给陈某。可陈某收钱后却并没有给所谓的领导打电话,并声称将护照发给其,就等同于报备处理了。

事后该旅客报警处理此事,并将经过发到网上。

有一名叫董先生的网友看到这段视频后声称,自己和该旅客同一个航班,也被以同样的理由收走了400元。但后来又退回来了,后经董先生辩认,当时向其收取共计400元的,就是陈某本人。

董先生表示,据其了解至少还有3人被陈某以同样的理由收了钱,且还有一个不同航班的旅客。

也就是说,这个陈某疑似是惯犯!

目前,辖区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确认此事属实。对于陈某收到的钱已经全部退回,陈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1、有网友气愤的表示,我原来以为没有正式民警会为100元而去做这种事,真是超出我的认知!

也有网友不可思议的表示,我一直以为是辅警,没想到是正式工,陈某不仅要被开除还要判刑。

2、那么陈某有可能会被判刑、被单位开除么?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一点,陈某知法犯法,主动伸手向人民群众索要钱财,肯定是构成违法犯罪的,关键是其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处罚而已!

注意!陈某的行为到底怎么定性要以其所述“国庆期间从这个机场出境需要报备”是否属实来判断。

简而言之,如果确实有这个规定,那就是属于索贿。如果是虚构事实即没有这回事,就是诈骗。

其次,索贿只是受贿罪中的一个从重处罚情节而已,刑法并没有这个罪名即属于主动索要情节。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行为,构成受贿罪。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

所谓多次索贿,就是指向三人及以上被害人索要过钱财的情节,且对于索贿的金额没有限制。

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处于错误认知时错误交付数额较大财物或者两年内三次实施此行为的,构成诈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不论是以受贿还是诈骗定性,只要有三个及以上被害人,那么就是属于多次情节,陈某的行为,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

只是罪名到底是受贿罪还是诈骗罪,还要等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才能最终确定而已。

最后,只要是构成刑事犯罪,陈某就会被开除。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明确规定,有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陈某身为人民警察,知法犯法,其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因此,只要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其原工作单位一定会对其作出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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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09 21:01

    只要够三次就是累犯,多少都够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