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和父亲大吵一架,在断绝关系协议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34年来,他不和父

兰亭说事 2024-10-09 12:35:36

北京,男子和父亲大吵一架,在断绝关系协议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34年来,他不和父母来往,更没有出一分钱赡养他们,但父母一离世,男子想到父母留下价值400万左右的房子,被妹妹掌控着,他要回来和弟弟妹妹平分遗产,妹妹拒绝他,他便起诉妹妹,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北京西城区的一座老旧小区里,57岁的田明站在楼下,仰头望着三楼那扇紧闭的窗户,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34年前,他曾在这里与父亲大吵一架,愤然离家。如今,他再次重回故地,却不是为了重拾感情,而是为了一纸诉状。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但我也是他们的儿子啊。"田明喃喃自语,眼角有些湿润。34年前的那个夏天,23岁的田明刚刚大学毕业。作为家中长子,父母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够留在北京发展。然而,田明心中有自己的理想,他想去深圳这个新兴的经济特区闯荡。 "你要是敢去深圳,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父亲田大山的怒吼声,至今回荡在田明耳边。"我偏要去!这是我的人生,我要自己做主!"年轻气盛的田明不甘示弱。 争吵中,父亲拿出一张白纸,颤抖着手写下"断绝关系协议"几个大字。田明看着父亲通红的脸和倔强的眼神,一咬牙,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砰"的一声,房门被重重关上。田明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留下目瞪口呆的母亲和年幼的弟妹。 从那天起,田明仿佛人间蒸发。他没有尽过一天的赡养义务,甚至都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直到今年初,在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后,他才第一次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哥,你还有脸回来?"妹妹田娟看到田明,出现在母亲的葬礼上,忍不住讽刺道。田明低着头,没有说话。他环顾四周,曾经熟悉的街坊邻居,都已经认不出他来。唯有弟弟田强,默默地站在一旁,眼中流露出复杂的神色。 葬礼结束后,田明提出要平分父母留下的遗产。那座位于北京西城区的老房子,如今已经升值到400多万。然而,他的提议立即遭到了,田娟的强烈反对。 "你这34年来,连个电话都没打过,现在倒想分遗产?"田娟怒气冲冲地说,"爸妈生病的时候,是我和田强照顾的。你有什么资格分遗产?"看着哥姐争吵,身为弟弟的田强,虽然没有直接表态,但从他的眼神中,田明读出了,他赞同田娟观点的意思。 就在僵持不下之际,田明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他起诉了自己的弟妹,要求法院依法分割遗产。案件很快进入审理程序。庭审中,田娟提供了那份"断绝关系协议",认为田明已经不具备继承权。她还列举了这些年来,田明从未尽过赡养义务的事实,要求法院驳回田明的诉讼请求。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法院并没有完全支持,田娟的主张。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便田明与父亲签订了,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也不能改变其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同时,法官也考虑到了,田明长期未尽赡养义务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官认为,虽然田明长期未尽赡养义务,但其行为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程度。因此,法院最终判决:田明仍然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鉴于其未尽赡养义务的事实,应当少分遗产。 这个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也彰显了情理兼顾的原则。它既没有完全否定田明的继承权,也对其多年来的行为,予以了适当的惩戒。 这起案件宣判后,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宽松,认为田明这样的"不孝子",不应该获得任何遗产;也有人赞同法院的判决,认为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但无论如何,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赡养老人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我们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考虑具体情况,做到情理法兼顾。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个案子,是怎么看待的呢?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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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0 20:24

    这种法官应该拿去侵猪笼泡水。

    用户10xxx81 回复:
    枪毙也不是过份,猪肉就想食猪不想喂,你去市场问一下谁有免费肉送可能么?五鬼有得送
  • 缘来 14
    2024-10-10 15:40

    孩子多的家庭都不赡养父母,反正最后遗产有份,法律规定的

  • 2024-10-11 07:27

    [doge]垃圾人渣就是垃圾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