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

从南谈历史啊 2024-10-08 19:44:20

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2014年的一天,四川德阳,18岁的刘大蔚被警察带走,理由是涉嫌走私武器弹药。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把他的父母刘行中夫妇击懵了。 在他们眼里,儿子不过是收藏了一些"玩具枪",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 刘大蔚平时喜欢收藏仿真枪,这在父母看来不过是孩子的一点小爱好。然而这一次,警察和海关竟然一起登门,将刘大蔚带走,并要搜查他的房间。 原来,关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可疑货物。打开一看,竟然是整整24支仿真枪!海关立即着手调查,很快顺藤摸瓜,找到了网购这批"玩具"的四川小伙儿刘大蔚。 刘大蔚到案后供述,自己不过是出于兴趣爱好,网购了这些仿真枪来收藏而已。他坦言知道买卖仿真枪是违法的,但万万没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据他交代,因为卖家许诺"批发价",他一次性买了24支,图的就是便宜。 尽管刘行中得知儿子收藏的只是仿真枪时略感宽慰,但形势并不乐观。警方很快寄来了对刘大蔚的拘留通知书,罪名赫然是"涉嫌走私武器弹药"。 这一罪名着实把刘行中吓坏了,他实在不明白,儿子收藏的不就是玩具吗?为什么会上升到走私武器的罪行? 刘大蔚的遭遇引发了众多讨论。许多人都觉得判罚过重。毕竟在大众印象里,仿真枪不就是玩具么,怎么能等同于真枪实弹? 然而,专业人士指出,刘大蔚买的并非普通玩具,而是枪口动能超过法定标准的仿真枪,这在法律上属于管制枪支,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武器罪。 一审法院最终做出判决,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 在法庭上,年仅18岁的刘大蔚绝望地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噩耗传来,刘大蔚的父母万念俱灰。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儿子的一时糊涂,竟换来无期徒刑的判决。刘行中夫妇倾其一生的心血,就是为了供儿子读书,希望他能成人成才。而如今,儿子却要在狱中度过余生,他们怎能接受? 悲愤交加的父母四处奔走,试图为儿子申诉。在他们看来,儿子从未实际取得那些仿真枪,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 走私武器也绝非儿子的本意,他不过是一时好奇,法律意识淡薄而已。没有犯罪动机,又怎能判以最严厉的刑罚? 他们也联系了律师,希望能在二审时从轻处罚。 律师提出,刘大蔚收藏仿真枪,主观上并无走私武器的犯罪故意。客观上,他也没有真正取得这些仿真枪,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后果。 此外,刘大蔚犯案时年仅18岁,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从宽处理的规定。 律师建议,可以争取将刘大蔚的罪行认定为过失犯罪,大大减轻处罚。 然而,任凭刘大蔚的父母和律师如何努力,高院终审还是维持了原判。法官指出,刘大蔚明知购买仿真枪属于违法行为,仍以牟利为目的大量购买。尽管没有真正拿到枪支,但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既遂,危害性不容小觑。 这桩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支持严惩的人认为,枪支泛滥对社会稳定构成巨大威胁,必须严厉打击以儆效尤。同情刘大蔚的人则认为,小伙子年纪轻,就这样被判"死缓",未免有失公允。 案件发生一年多后,最高检发布了一份关于仿真枪认定的批复。 批复指出,要全面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客观危害后果等因素,不能简单以数量论处。这为刘大蔚案再审开启了一扇门。 2018年底,福建省高院对刘大蔚案启动再审。经过重新审理,法院充分考虑了刘大蔚年轻、初犯、未实际取得仿真枪、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等从轻处罚情节。 最终,刘大蔚被改判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相比,这无疑给了刘大蔚和他的家人一线生机。 回顾整个案件,我们不难看出,法律的公正既体现在严惩不贷,也要考虑案件的复杂背景。 对于涉枪案件,需要精准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既不能一味从严,也不能放纵错误。 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鲜活的人,都连着一个家庭的命运。司法者在秉公执法的同时,也应体恤人情,让法律的天平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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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09 01:38

    呵呵,这明明可以警告,就一定要这么上纲上线,这是为了立功呢

  • 2024-10-09 05:42

    卖仿真枪的呢?制作仿真枪的呢?

  • 2024-10-09 03:53

    监狱里包吃包住[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