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在银行办了张15万额度信用卡后,将卡丢在家里,分文未用。谁知,5年后

滨培看法 2024-10-07 13:36:11

北京,一男子在银行办了张15万额度信用卡后,将卡丢在家里,分文未用。谁知,5年后,银行方面突然通知男子,要求立刻偿还本金加利息,共计16万元,否则等着坐牢吧。男子无法理解:这不是明摆着讹人吗?自己一分钱没用,凭什么还钱!拒绝还款后,银行无奈之下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法治在线.“司法建议开良方,破解信用卡纠纷困局”2024-02-29) 2024年2月份,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男子金先生在分文未取的情况下,被要求偿还欠款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16万余元。 据当事人金先生讲述,他在顺义区经营了一家店铺,因为资金出现问题的缘故,他去银行办理了业务,希望能代出一笔现金,缓解燃眉之急。 业务员得知他的需求后,向金先生推荐了一种能够大额授权的卡。 金先生一听有这种信用卡,当即在业务员的指导下,成功开通了授信额度高达15万的信用卡。 谁曾想,正是这张卡,让金先生陷入了一场官司。在银行那边办完卡后,金先生隔天就准备取出一些现金出来。 可让他困惑的是,他明明告知了业务员自己取用现金的需求,如今却无法取现。 于是,觉得这样卡无用的金先生,将它搁置在了家里,没有在管过,直到被银行告知,要求偿还欠款时,金先生这才想起那张被遗忘的卡。 然而令他十分不解又困恼的是,自己明明没有动卡里的一分钱,为什么偿还本金加利息及违约金。 认为这是无理要求的金先生,因此并没有还钱。 对此情景,银行无奈之下将金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按期偿还。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金先生是否应该偿还这笔钱?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又是如何? 1、原告方认为,金先生办卡时,银行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金先生应当偿还。 原来,金先生办理的那张卡,因为额度较大,和一般的信用卡不一样。如果是平常办理的卡,只要用多少还多少就可以了,而金先生办理的则是按月偿还分期本金并支付利息。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申请人在合同上签了字,无论金先生办完卡后,是否动用过卡里一分钱,都要按月还款及利息。 再者,工作人员当时也已经告知了一些重要事项,并多次要求金先生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至于金先生当时是否听讲去了,或者因为紧张没能理解,工作人员就不知晓了。 因此,原告方认为,金先生应当做出偿还。 2、审判员认为,原告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不应偿还。 法院经过调查核实发现,业务员给金先生阅读的条款,信息量极大,即便自己仔细阅读,也要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 其次,原告方虽然在条款里,加粗加黑了一些申请人要注意的事项,但翻看条款发现,里面加黑的地方太多了。 因此审判员认为,原告方没能尽到告知义务,这才导致金先生不知道这张卡无法取现,以及需要按期还本付息的条款。 除此之外,条款的信息量过大,足有一本书那么厚,而这无疑加剧了申请人的负担。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或限制对方责任和权利,则该格式条款无效。 最终,综合双方提供的材料,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驳回银行方面的所有诉讼请求,金先生无需偿还本金及利息、违约金17万余元。 作者认为,对于银行方面,应该在自己了解客户需求后,在为其办理业务,而不是盲目发卡,出现金先生这种情况,办完卡后才发现无法满足自己取现的需求。 而对于个人,也希望提醒大家,在和他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越多,或者在专业人士的陪同下完成,而不是稀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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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11 8
    2024-10-07 18:01

    想知道违法者付出了什么法律成本

  • 2024-10-07 19:47

    现在办个什么事条款一大堆,最会耍赖的就数银行和保险了,防不胜防啊!

  • 2024-10-07 18:03

    银行办理15万信用卡,就是欠我15万。不用也要还款利息,一次性取出不可能

  • 2024-10-07 19:50

    作者胡编之前,最起码学习点基本的金融常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