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邻居手持铁门栓闯进男子家中,辱骂他的妻女,男子报警后,将邻居推出门外。

刘昊东讲社会 2024-10-06 16:00:10

湖南永州,邻居手持铁门栓闯进男子家中,辱骂他的妻女,男子报警后,将邻居推出门外。邻居再次翻墙进入,并持木棍将男子手指打骨折,为保护妻女,男子用扁担将邻居打倒在地。最终,男子被认定为互殴,承担邻居40%的经济损失,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他手持木棍将我的手打骨折,我再不还手会被他打死,我是正当防卫,为啥判我有期徒刑还要赔钱,还有天理吗?

然而,私闯民宅,醉酒打人的邻居何元辉却啥事没有

何胜却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何元辉40%的经济损失。

何胜和何元辉是邻居,事发当天,何胜和妻子李香正在自家屋内看电视,突然院子里的狗狂吠。

何胜走出房间去查看,发现邻居何元辉,手里拿着大铁门栓,在院子里不停的骂人。

何胜没敢上前和他交涉,就劝说让何元辉回家,但没劝得动。

何胜报警,然而何元辉却越闹越凶,直接冲着何胜夫妻挥舞着铁门栓走过来。

何元辉早年就离婚了,是村里的无赖,何胜不想惹一个醉汉,就将对方推出门后回屋了。

而何元辉又爬上墙头,往院子里扔瓦片、石头,何胜没理他,何元辉认为何胜夫妻软弱好欺负。

酒壮怂人胆,何元辉手里拿着一根粗木棍,从院墙跳进何胜家的院子里,点名道姓的问候何胜的父母妻女。

堂堂三尺男,可以忍让醉

何胜见对方不停的找事,就给何元辉的大哥、二哥和他的女儿打去电话,但对方都不管。

何元辉的女儿称在外地打工回不去,让何胜将她父亲劝走。

何胜只好再次上前劝说何元辉离开,而对方一边骂人,一边成何胜不备一棍打在他的手上,将他的手指打骨折,手机打飞。

李香顺手抄起身边的一根扁担,冲过去救丈夫。

何胜怕妻子吃亏,抢过扁担试图将对方轰出去。

然而,何元辉不怕,双方对打,结果被何胜用扁担打到在地。

因害怕何元辉起身后再次伤人,何胜上去对着倒地的何元辉补了一扁担。

事后,经鉴定,何元辉两处受伤,一个为轻伤1级,一个为轻伤2级。

而何胜被对方打断手指,被鉴定为轻微伤。

何胜主动自首,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何元辉自称,当天自己在家喝了7两多的白酒,属于酒后行为。

所以何胜将自己打伤,必须要对自己以后的生活负责,拿30万元给自己养老。

而何胜认为,双方虽然是邻居,但之前没有任何矛盾,何元辉纯粹是没事找事。

何元辉找上家门辱骂父母妻女,并且是他先动手,还打折了自己的手指,何元辉有错在先。

当时,对方是想持棍殴打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所以,自己的行为是阻止悲剧的发生,是迫不得已的正当防卫。

调解现场,何胜出于双方是邻居,何元辉又是孤身一人,不管怎么样他确实受伤。

出于人道主义,何胜拿出6万元给何元辉治疗。

然而,何元辉却一口咬定30万元一分不能少。因双方的分歧过大,调解无法进行。

当天,何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取保候审。

检察院以何胜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2月,该案公开审理。

法院经调查认定,在何元辉的木棍掉地后,何胜继续殴打何元辉,致使何元辉轻伤,何胜的行为有主动攻击的意图。

综合本案事实、情节,法院酌定由被告人何胜承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元辉40%的经济损失。

何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何胜一方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宣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认定该案?

1、何胜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存在争议。

根据《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院经调查认定,在何元辉的木棍掉地后,何胜继续殴打何元辉致使其轻伤,有主动攻击的意图,不构成正当防卫。   2、何远辉私自闯入何胜的家中行凶,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何元辉多次非法进入何胜家中,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3、经法院认定,何胜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终,何胜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承担何元辉40%的经济损失。

何胜不理解,难道有人私自闯入家中,用下流语言辱骂家人,并动手打人,都不能反击吗?

村民们表示:村里都知道何元辉是个无赖,他闹事打人为啥不被处罚,醉酒不是胡闹和打人的理由!

何胜作为受害人还击却被处刑,如果以后何元辉再去别的村民家闹事,谁还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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