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男子在某大学公寓附近的晾衣区,偷走了一条晾晒在外的女生内裤。万万没想到,男子的行为均被人拍了下来,然后向学校进行了投诉。事后经调查,这名男子是涉事学校的学生,目前学校正在处理此事。 (来源:百姓关注) 根据网传视频,这名男生抱着一堆衣服,来到学校建设的公共晾衣区,这里不仅有男生的衣服,也有女生的衣服。 在男生晾完衣服后,他一会儿双手叉腰,一会儿单手插兜,颇有一点不安的感觉。尤其是当有人经过时,男生的动作明显的不自然了。 在路人离开后,男生四下张望,确定没有别人了,便靠近了女生晾衣区,迅速拽下一条女生内裤,然后塞进了口袋。 紧接着,男生假装若无其事的扫了一辆共享单车,离开了现场。 从这名男生的一系列操作来看,应该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了,他以为自己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道,早就有人发现了他的异常行为,并且将整个过程都拍了下来。 之后,男生偷女生内裤的视频被送到了学校教务处,学校根据视频对男生进行辨认,确认其就是在校的一名学生。 目前,学校已经介入处理。 对于此事,有网友直言:如果男生只是偷个一般的东西,那到不至于开除,但偷了女生内裤,那影响太恶劣了,这名男生已经不适合在这里上学了。 但也有网友认为:青春期的男生大部分都会有这个心理问题,就看能不能忍得住。希望学校隐秘处理,给这个男生一个机会。 1、男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 虽然男生盗窃的是一条女生的内裤,但这内裤也属于女生的私人财产。 另外,虽然男生是在公共晾晒区域偷了女生内裤,但按照盗窃的定义,只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施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那就属于盗窃。 因此,男生的行为构成一般的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生在2年内盗窃3次以上女生内裤的,也可以按照盗窃罪处理。 2、学校该不该开除男生?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4)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等等。 由此可见,一旦男生被刑事处罚,那肯定是要开除的,但如果是治安处罚,只有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才会开除。 也就是说,该男生如果被警方处10~15日拘留的话,学校就可以开除了。 当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情节严重并不一定是一回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男生的行为导致了校内其他女生不敢将内衣裤晾晒在公共区域,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学校仍可以开除该男生。 最后,这名男生作为大学生,说明已经成年了,而作为成年人,应当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这是最基本的技能了。 现在发生了这种事,学校如果不将他开除,可能要受到其他学生家长的指责,如果将其开除,就可能会断送掉一个人的未来,这让学校也十分难做。 大家认为该不该开除这名男生呢? 关注@法律公开课 #河南师大偷女生内裤的男生已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