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郭爽案 2006年,23岁的郭爽在郑州某医院人事处做临时工,有一个18岁正

蜡笔小欣呀 2024-09-26 23:27:57

郑州郭爽案 2006年,23岁的郭爽在郑州某医院人事处做临时工,有一个18岁正在高二的男朋友王某。 2006年2月,医院的人事处处长方某在一次庆功宴后将喝醉的郭爽带到自己住处,对其实施了奸淫。 事后,方某承诺帮郭爽转正,郭爽选择忍气吞声。 但此后一直未兑现承诺,还多次以各种借口与郭爽发生关系。 2006年9月,郭爽向男朋友王某提及曾被方某强奸过,二人预谋报复。 随后,郭爽将方某约出,在方某的车上,王某用携带的手术刀片,将方某的颈部和右手腕割破,又持铁锤朝头部等处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2007年,郑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郭爽死刑。 最高法复核,王某被改判为死缓。 郭爽临刑前,当她得知王某改判死缓后,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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