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羊皮的狼!一小伙儿在回村的路上,听到一女子的呼救声,于是赶紧跑过去查看,发现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9-26 14:58:49

披着羊皮的狼!一小伙儿在回村的路上,听到一女子的呼救声,于是赶紧跑过去查看,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对女子实施强奸。小伙儿拳打脚踢赶跑了中年男子,女子以为小伙儿是见义勇为,正准备感谢他呢,然而,万万没想到,小伙儿却做了一件人畜不如的事情!

(案例来源:厚大法考)

侯成伍和父亲大吵了一架,父亲认为侯成伍都30多岁的人了,也不结婚,也不找个正经事情干,整天游手好闲,说出去都怕人笑话。

可侯成伍却说:结婚干啥?有啥好处,像你跟我妈那样,天天吵架吗?我可不想被气出一身病来,我还想多活几年。

父子俩吵完,侯成伍心里也很气,于是就开车跑去隔壁村的麻将馆儿,打牌去了。一直到凌晨1点多才结束。

侯成伍哼着小曲,再看看微信零钱里刚赢的560块钱,心里乐开了花儿。

开车回家的路上,侯成伍打算回村儿,叫上两个哥们儿去吃烧烤,再小酌一杯。

正当他心里乐着的时候,突然隐约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阵歇斯底里的救命声。

由于回村儿要经过一段荒草地,也没有路灯,又是半夜,听到有人喊救命,还是挺害怕的。

侯成伍本来不想管闲事儿,他也不是那种拔刀相助的人,可车子越往前开,呼救声就越明显。

处于好奇,他停下车子,但没有直接下车,而是透过车玻璃,观察了一下周围。

结果,他发现就在距离他车子不到5米远的草丛中,在车灯的映射下,他隐隐约约看到两个人影,好像是一男一女。

这时,侯成伍才反应过来,大概是有女人被欺负了。

于是,他的好奇心更加强烈,他跑过去大喊:兄弟,我劝你赶紧收手,我已经报警了。

结果,那男子,一听到报警俩字,却一点也不慌,并不打算收手。

这时,侯成伍干脆跑过去,将该男子连踢带打的赶走了。

只见女子一边哭一边穿衣服,她以为侯成伍是见义勇为,还不停的跟侯成伍道谢。

可万万没想到,侯成伍赶走那明男子后,却心生歹念。

这时候,女子对他彻底没有了防备心,侯成伍还安慰女子,并提出开车送女子回家。

两人在闲聊中,侯成伍得知,该女子叫刘春花,外地人,28岁,住在前面村子。

刘春花在附近的工厂上班,事发当天,她夜班,于是回家就晚,本来想让老公接自己,可老公出去喝酒了,她只好自己骑着自行车回家,结果路上就遇到了歹人。

侯成伍一听,继续安慰刘春花,让她再次降低对他的防备心,然后把车开到了更荒草丛生的地方。

最终,刘春花眼里见义勇为的侯成伍,对她在车内实施了强奸。

事后,刘春花哭着给老公打电话,老公气急败坏的报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侯成伍赶走对刘春花实施强奸的男子,构成正当防卫吗?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侯成伍的防卫意识,缺乏正当化,他把男子赶走,是因为他自己想实施。

正当化的意图,应该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

侯成伍只有防卫认识,缺乏防卫意志。

所以,如果侯成伍这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假设该男子告他故意伤害,罪名也是成立的。

2、侯成伍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侯成伍这种行为,很可耻,他先见义勇为,让刘春花对他放低防备,然后这样才有利于他下手。

所以说,出门在外,千万不要让外表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3、刘春花有权起诉中年男子和侯成伍,要求这俩人赔偿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侯成伍和那名中年男子,对刘春花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尤其是侯成伍,他的行为对刘春花的伤害更大。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0 阅读:32642
评论列表
  • Gogo 43
    2024-10-03 09:56

    吹吧!不吹不死

  • 东方 38
    2024-10-03 05:39

    人面兽心

  • 2024-10-03 13:09

    为什么是侯成伍?小编吧!

    用户11xxx28 回复:
    应该是小编干的……
  • 2024-10-03 11:50

  • 2024-10-03 17:42

    什么时候还骑自行车,而不是电动车?

  • 2024-10-04 12:38

    好人壞人都讓你做了[doge]

  • 2024-10-04 15:34

    "放开,让我来!",结果你一萎货!不抓你抓谁?

  • 2024-10-08 06:22

    横竖是躲不过去这一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