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在世!重庆,奶奶带1岁孙子下楼玩耍,到了1楼,电梯门开,一个10岁女孩进来,奶奶把小车推出电梯,扭头抱孙子时电梯门关闭,女孩看奶奶不在,抱起小男孩摔在地上,左右扇脸,连打带踹,一直到25楼,电梯门开,女孩拽着小男孩到她家里,把男孩再次暴打后,抱起男孩从25楼阳台扔了下来,男孩颅骨骨折,肺部出血,但女孩太小,无法判刑,法院判他们赔偿30多万,一家人逃跑,隐姓埋名藏了起来!
(内容来自:右眼看历史)
原原的父母,在外打工,1岁的原原跟着奶奶。
奶奶独自照料着原原,吃饱喝好,就会带他到楼下玩耍,晒晒太阳,遛达溜达,日子过得十分轻快。
出事的时间是在2013年11月25日,奶奶和原原吃过饭后,小睡了一会,醒来时推着小车,带原原下楼,想晒晒太阳。
谁知到了1楼,电梯门打开,一个10岁的女孩走了进来。
奶奶先把小车推出,回头再去抱小原原,谁知小女孩按了关闭键 一瞬间电梯门关闭。
奶奶干着急没有丝毫办法,以为那个女孩大一点,肯定会照顾孙子。
女孩名叫李伊蕊,她放学回家,刚好和原原在一个电梯。
原原没能出去,吓得大哭,李伊蕊看奶奶不在,抱起原原,狠狠的往地板上摔去。
原原哭的更加厉害,李伊蕊左右开弓打着原原的脑袋,对着他的肚子又踢又踹。
李伊蕊的家在25层,电梯到了,自动打开。
李伊蕊拽拉着地上的原原,一直拖到她家,把圆圆搁在沙发上又是一阵殴打。
圆圆哭的声嘶力竭,李伊蕊把他抱到阳台,故意哄他逗他,之后把原原从25楼扔了下去。
这个时候,电梯已经下到1楼,奶奶赶紧坐上到25楼,找到李伊蕊时,却没有看见孙子,李伊蕊撒谎说原原被别人抱走。
奶奶怕了,和李伊蕊一起下楼寻找,遍寻不见,只有到物业查找监控。
监控里的画面顿时让奶奶大吃一惊,电梯里李伊蕊对圆圆殴打的画面让所有人愤怒不已,她在25楼把圆圆拽出去之后就不见了原原的踪迹。
没过多久,浑身是血的原原被巡逻的保安发现,领居们围了上来,满地的鲜血,现场惨不忍睹。
奶奶这时也得到消息,她跌跌撞撞的往这边跑来,奶奶看到原原,嚎啕大哭,她想不明白,原原只有1岁,李伊蕊怎么就下的了手。
原原被送进了医院,抢救后脱离了生命危险,原本25楼坠下根本没有生还可能,原原掉落到低层时,被树枝挂了一下,这才保住了性命。
可是,原原头颅骨折,肺部出血,医疗费用巨大,全家人陷入巨大的悲愤。
而那个李伊蕊的家长,只来看过原原一次,他们说李伊蕊早年被车撞过,脑子不太正常,不可能故意伤害原原。
事情闹到了法院,但是李伊蕊只有10岁,法律不能对她有所惩罚,只有宣判,李伊蕊家长支付原原30多万医疗费。
李伊蕊的家长,支付了58000元之后,一家人迅速消失,据说他们举家逃往了新疆,隐名埋姓,藏了起来。
而原原巨大的医疗费用将全家人压垮,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事件经过发酵,众多的网友开始募捐,没过多久,把医药费凑齐,原原一家度过了难关。
原原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原原的左脚终身残疾,他的视力听力都受到了影响,小小的原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一生都将在伤残中里度过。
10岁的李伊蕊消失,再也没有出现,据说她也是被爷爷奶奶带大,十分的溺爱。
小小的年纪,如此恶毒,难道是天生的恶魔,再降人间。
2013年至今,李伊蕊已经长大,不知这个恶魔有没有半丝的歉疚之意,她天生坏种,毁了原原的一生。
想必这种恶魔,长大会更坏,只是她到了别处,周围人不知道她的真像,披着一张人皮的魔鬼,在人间游荡。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李伊蕊只有10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由于李伊蕊在案发时年仅10岁,根据法律规定,她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的行为没有法律后果,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李伊蕊的父母承担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李伊蕊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李伊蕊的父母支付原原30多万的医疗费用。
3,李伊蕊父母赔了少部分钱,之后举家搬走,逃避赔偿。
李伊蕊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依法应当承担因李伊蕊行为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他们赔偿了少部分钱后举家搬走,试图逃避剩余的赔偿责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这个10岁女孩真名李依芮,据说之后改名李蕾,被网友扒出后再次改名,之后销声匿迹,再无她的资料。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