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先生为了让小孩读小学,特意花1300万元置换了一套符合入学条件的二手房。

小峰聊社会 2024-09-24 22:49:55

上海,黄先生为了让小孩读小学,特意花1300万元置换了一套符合入学条件的二手房。结果,签了购房合同后,他却发现不对劲!中介信誓旦旦地承诺“没问题”,但是,直到黄先生卖了旧房,付60万元定金后,中介才告知该房“入学资格”已于2021年被使用过。

黄先生在上海购房的梦想破灭了,陷入了无法让孩子进入心仪小学的绝境,感到极为无助。

在这个土地价值极高的城市,房产价格自然居高不下。黄先生原拥有的房产市值超过七百万,为了孩子能接受优质教育,他在经纪人的游说下,出售原房产打算购买一套价值一千三百万的新居。

岂料,在即将签署合同之际,经纪人信誓旦旦保证该房具有“入学资格”。然而,在支付了六十万定金之后,经纪人却改口称该房的入学权已在2021年被使用,不符合对口学校规定的五年内名额未被使用的条件。

如今,黄先生不仅失去了住所,孩子也面临入学难题。失去入学资格的房产,其单价也降低了七千元。黄先生指责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故意隐瞒真相以获取高额佣金,涉嫌欺诈违约。

在记者的介入下,中介公司承认卖家隐瞒了入学资格已被使用的事实,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黄先生一家满心期待入住新居,让孩子就读理想学校,却遭遇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心情起伏不定,倍感焦虑。

针对黄先生遭遇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若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黄先生在购房过程中发现房屋不符合入学条件并拒付余款,属于中介违约。按照《民法典》第148条,若一方利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申请撤销。同时,卖方在交易中的欺骗行为也构成欺诈。黄先生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使其无效。

这一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在重要决策和金钱交易中,我们必须谨慎行事,不能轻信他人。否则,我们可能轻易沦为他人手中的棋子,糊里糊涂地做出错误选择。

因此,在购房或其他任何复杂合同、协议的签订过程中,我们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自主决策,尽量避免陷入被动。这是保护自己和家人利益不受损害的关键。

愿黄先生尽快克服眼前的困难,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同时,也希望本文能提醒公众警惕不良中介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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