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敢管学生?”云南昭通,13岁男孩读初二,自习课他突然褪掉裤子,摆弄自己的隐私部位,要和同桌比大小,还让女同学看。女同学气的脸通红,直接去班主任那里告状,班主任训了男孩一顿,德育主任又用戒尺打了男孩的手。没想到,男孩父母把他送进医院并报警,警方罚了老师400元,父母觉得处罚太轻了,直接把学校告上法庭,索赔3.6万。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这天,初二班主任常颖正在办公室备课,突然,女学生苏雯雯敲门进来。
苏雯雯面红耳赤,眼泪汪汪的,气的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苏雯雯才平复情绪告诉她,自习课她正在看书,坐在她身后的卢小鹏拍了她一下。
她知道卢小鹏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学生,根本没搭理他,可他不停的拍苏雯雯,让她回头给她看个好玩意。
苏雯雯一回头不要紧,吓得“哇”的一声叫,又羞又臊直接跑了出去。
只见卢小鹏竟然把裤子褪了下去,掏出自己隐私部位把玩。
他开始看大家都在读书写字,自己闲的无聊又没事可做,突发奇想褪下裤子,摆弄隐私部位。
他看同桌的小刚认真写作业,他就撺掇小刚,让他也褪下裤子,跟自己比大小。
小刚白了他一眼,压根就不搭理他,还是专心写字。
被晾在一边的卢小鹏一抬头,看到苏雯雯在埋头读书,就又去拍她。
苏雯雯本想回头呵斥卢小鹏,别打扰自己学习,没想到看到这样不堪的一幕,她一个小女生,顿觉又羞又恼,跑去找班主任常颖告状。
说起卢小鹏,常颖也是一个头两个大,卢小鹏父母是做生意的,家里不差钱,也没时间管他。
所以,卢小鹏学习成绩托班级后腿不说,还不服管教,调皮捣蛋。
但是,他平时也就是和男同学打打架,把女同学弄哭了,或者上课往在黑板写字的老师身上喷水,或者制造点恶作剧。
常颖多次联系卢小鹏家长,让他们多管教一下自己孩子,别光想着挣钱,把孩子给耽误了。
没想到,卢小鹏的爸爸卢海亮劈头盖脸把常颖一顿说:我们把孩子送进学校,你们老师就有教育的义务,你们图省事,把教育的责任推给我们,你们这是失职!
和这样的家长没办法讲道理,后来,常颖就直接把卢小鹏安排在教室最后面,你不学,别耽误大家学习。
可即使这样,卢小鹏不但没收敛,反而更胆大,他坐在后面,直接整蛊全班同学,包括各科老师。
但他还是第一次,这么不知羞耻的褪裤子,做出伤风败俗的事。
常颖把卢小鹏叫到办公室,声色俱厉一顿训斥,可卢小鹏既不认错,也不保证以后不再犯。
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得给学校造成多坏的影响,女学生回家跟父母说,父母肯定找学校问责。
于是,常颖直接把卢小鹏交给了德育主任,德育主任又对着卢小鹏一顿批评。
可他态度很恶劣,一副我就干了,你能把我咋样?我以后还继续干,就把你气个半死的态度。
于是,德育主任直接拿起戒尺,在卢小鹏手上敲了几下。
这是一种惩戒,德育主任也没有多用力,现在的孩子娇气的很,受不得一点皮肉之苦,他有自己的分寸。
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卢海亮就找到学校不依不饶,说他儿子卢小鹏被老师打坏了,正在住院,要求学校给他个说法,否则他就跟学校没完。
卢海亮大喊大叫:我花钱把儿子送进学校,是让你们教育的,不是让你们打的,我自己一手指头都不舍得碰,你们说打就打,谁给你们的权利?我已经报警了,我告诉你们,这事我跟你们没完。
平时,卢海亮把儿子往学校一送就不管了,这时候有时间在学校上窜下跳了。
警方经过调查,德育主任确实敲了卢小鹏手板,要求对方赔偿卢海亮400元。
可卢海亮“呸”了一口,说这是打发叫花子呢。
卢海亮愤怒的把学校和德育主任告上法庭,索赔36000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德育主任使用戒尺敲打卢小鹏的手心,虽然初衷是出于教育目的,但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体罚的一种。
因此,德育主任的行为可能触犯了这一法律规定。
然而,是否构成体罚还需考虑具体情节,如使用的力度、造成的后果等。
2、卢小鹏的行为,违反学校规定,也侵犯苏雯雯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第43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
卢小鹏在自习课上脱掉裤子并摆弄隐私部位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的纪律和道德规范,也侵犯了其他同学的合法权益。
作为受教育者,卢小鹏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尊重他人,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卢小鹏3213元。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对于这种学生,建议学校直接开除或者勒令转学!
这样以后学校咋教书育人!这个家长可能就是个沒文化修养的暴发户!暴发户心理就这样,以我为中心,觉得自己了不起!
不能管教那就直接开除吧,让社会去管教他!
家长渣,学生更渣,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就是社会渣子越来越多原因。
管了,怪老师,不管,也怪老师。
如果真如文中所述,这样的法官可以下课了
依法扩大教师惩戒权,不然一颗老鼠屎坏了满锅汤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权开除学生[跪了]
建议立法赋予老师合理、必须的惩戒权……
依法扩大教师惩戒权,不然一颗老鼠屎坏了满锅汤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我觉得应该上诉,老师并未对小男孩造成侵害结果
先把无能的校长开了
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爷俩干的没羞没臊事要注意结果了。
这个法官判决,如果是真的,比南京法官的判决还可耻,对教育的负作用更明显,这绝不是3213元钱的事,而是从根本上否定了教育的意义。按照这法官判决推论,学校、教师都不应存在。
家长不是好鸟,孩子才会比鸟大小。
3.6万,为啥不是36万,360万!
女生可以告男生猥亵,索赔10万
你的娃娃有前途,以后是个挨枪子的命。
支持老师的点赞👍
该男孩,已经预订了几座牢房作为成年礼,妥妥的VIP用户!
这种家长不该判刑吗?
打手起码死了几百万个细胞,要让老师陪几百万才对,不然不是亲儿子
这种家长也可以,长大以后怎么办?
应该把法官抓进去判重刑,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民族优良传统
这不算猥亵么?女同学索赔啊
这种小流氓不该关起来?
这个老师还是没有经验,这种事全世界只有中华专家能处理。哪个老师敢出头就是找死
这种父母,把恶魔养大,然后恶魔把他们当狗打狗喂。然后恶魔进班房
这个小孩淹掉
哪里路上遇到个疯子给撅了就好了。
真他妈的敢编故事。胆子真肥
不用气愤,不是每次作死都安然无事还能讹到钱的,碰上狠人就可能按火锅里了。
凡是叫什么社会,什么国际,什么世界的,都是些西方收买的网络臭虫,毫无底线廉耻。一天净发这些狗屁小文。
坐牢上早晚的事不信慢慢看
惯子如杀子,垃圾父母,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知不知道什么叫老年丧子
普通学校不能管,特殊学校不知道怎么管
都是化名吧
啥判决
这孩子,只能看守所管了。
直接开除
让女生家长告男的,猥琐罪,给老师出气
学校应该继续上诉!并把这个学生开除!
60-70年代流氓罪直接枪毙
这法官不要脸,赞成脱裤子。学生有错,相关教师有权力适当体罚或惩戒学生,直至勒令退学。
直接,放到最后排,单独隔离,三米区域,慢慢就废了
学校和老师是全社会的被霸凌者。他能怎么办
别说用戒尺打,直接用铁锤K。
假故事
拉出去斩了!
这学校还有学生去上学吗?
不管,一害社会,也会害自.
那女生也可以告他性骚扰啊!!
法律引用的不对,两个坏蛋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家人都没家教!
不能避重就轻,先刑拘变态狂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真TM的。开除这小子
13岁就这么坏 长大了可想而知 我要是老师打到他求饶 大不了教师不干了 也要为民除害
学校赔完钱直接开除就是了
老卢家是坏人。
这父子俩总有一天的
法官没眼瞎判!假如法官的女儿上学时遇到这样的男同学的作为,学校老师敲打几下警告,男同学的父亲上告法院后应如何判?
学校开除啊[吐舌头笑]
这个学生可以判流氓罪,还判学校赔偿?让这个法官来教育吧
这孩子长大后大概率去踩缝纫机的
未成年不能枪毙,不能终身监禁,但是,其他惩罚总是可以的!
子不教,父之过
立法保护合理体罚。规定中明确形式
法官真伟大!
遇到这样这样的浑帐东西,老师是不是的跪下来,喊一声小主宗别闹了,不怨就影响别人了[哭哭]
好好惯着,挨枪子的好苗子
才赔偿三千,还不如直接判决三万,就让它得逞。得逞后尝到甜头,以后就是监狱来教育这一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