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宅基地动迁补偿有哪些?建议收藏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4-09-23 12:40:18
(一)地上物补偿(房屋及附属设施)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即房屋拆迁所获得的补偿。首先应当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以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归属。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宅基地房屋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原则上应当以宅基地使用证和宅基地房屋建造用地审批表所核定的人员为准。确定房屋所有权人后,其内部的分割在法院审判时则遵循房屋权利人对上述老宅的贡献大小、资金来源及实际居住等情况综合考虑,酌定各自应有的份额。 (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使用权的对象系宅基地使用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应以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核定的人员等为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福利性及严格的人身依附性,并且按户计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一经申请后就一成不变。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宅基地房屋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条的规定: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时,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共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即根据土地面积的补偿,主要项目有拆迁补偿款中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 (三)奖励费用除了房、地的补偿,征收时还有其他补偿和奖励费用,即对拆迁安置人口在搬出老房的补助,补偿对象是实际居住人,主要有搬家补助费、设备移装费、签约奖励费、搬迁奖励费、协议置换配合奖、临时安置补助费、装修过渡费等。浦东康桥宅基地补偿 浦东宅基地动迁 康桥镇沔育村 房产宅基地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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