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宗行书《法书赞》,有苏轼的韵味

书法为墨心 2024-07-29 07:22:44

赵昚(1127―1194),初名伯琮,后改名瑗,赐名玮,字元永,宋高宗赵构养子。绍兴三十二年(1162)五月,被立为皇太子,改名赵昚。南宋第二位皇帝(1162年7月20日—1189年2月18日在位)。

后世普遍认为赵昚是南宋最有作为的皇帝。他在位期间,平反岳飞冤案,起用主战派人士,锐意收复中原;内政上,加强集权,积极整顿吏治,裁汰冗官,惩治贪污,重视农业生产,百姓生活安康,史称“乾淳之治”。后世称其为“卓然为南渡诸帝之称首”。

宋孝宗书法学宋高宗,《书史会要》称“孝宗书有家庭法度”。赵昚也自称,“无他嗜好,或得暇,惟读书写字为娱”《兰亭考》录高宗语,曰“先写正书,次行,次草。兰亭、乐毅论赐汝,各先写五百本,而后写草书”。传世书法作品有《书苏轼陈朝业桧诗》、《玉津圃燕射光宗和诗》、《春赋》、《行书敕王佐诰身等三旨》等。此帖为宋孝宗行书《法书赞》,请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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