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男同学针扎200余次算不算“校园霸凌”?为此当事学校勇于“创新”,安排了一场投票表决!
从公开的采访录音中得知∶
本次投票由学校德育负责人牵头,学校代表、民警、律师等共14人参与。
投票结果是8∶4,即8人认为女孩被针扎不属于“校园霸凌”,另四人认可。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校方最终认定该事件“非校园霸凌”!
看懂了吗?岂不说这样的投票在法律层面根本站不住脚,且投票人中并没有当事家属。
学校捅娄子后,因赔偿金问题没谈拢,便以一场投票来决定扎针事件是否违法,而不是交给司法去公正认定。
什么时候起,我们的学校变成了这般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