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酒后到酒店去按摩,期间,男子和女技师达成了金钱交易,谁知男子因为喝多

槿论看社会 2024-09-13 18:13:46

河南,一男子酒后到酒店去按摩,期间,男子和女技师达成了金钱交易,谁知男子因为喝多没办法完成,没办法男子就抱着女技师睡到了天亮,天亮后女技师打算离开,男子阻拦时将其掐晕致死,事发后,女技师家属将酒店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87万元。

事发当晚2点多,男子郭某喝完酒后,临时有了按摩的打算,于是,郭某就近找了一家酒店打算享受一番。

到了酒店后,一位女技师给郭某进行了正常的服务,郭某觉得不错,想要加钟,结果却遭到了女技师的拒绝,于是又换了女技师李某来给郭某服务。

在服务的过程中,郭某和李某达成了金钱的交易,于是,两人准备发生关系,可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郭某说什么也完不成交易,无奈,郭某就抱着李某睡了过去。

直到到了早上6点多钟,女技师李某打算离开,可是毕竟没有完成,郭某说什么也不放李某走。

双方于是争吵了起来,郭某一气之下,竟然直接掐住了李某的脖子,致其被掐晕,此时,郭某并不知道自己下手太重,李某已经断了气,为了确保李某已经死亡,郭某竟然将李某的头部放进了水中,确认没有了呼吸后,将李某抱到杂物间后,选择了离开。

此时,酒店并没有发现这一切,也不知道女技师李某已经遭遇不测,而是认为李某可能回了家,于是便没有再去管。

可是,直到一天过去了,李某就像人间消失了一样,酒店这才重视了起来,于是安排所有员工寻找李某,终于在杂物间里找到了李某的遗体。

案发后,郭某在家人的陪同下选择了自首,也给受害人一方拿出了30万元求得了谅解,酒店也拿出了4万元,作为李某的丧葬费用。

然而,李某的家属却认为,这件事情就是酒店的责任,如果酒店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话,李某是不会出现意外的。为此,李某家属将酒店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174余万元的50%,也就是赔偿87万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一旦证实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为此,酒店则表示,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从案发经过来看,是酒店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意外事件,最主要原因还是被害人与郭某在进行非法交易过程中激怒了郭某,其自身应承担责任,与酒店无关。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不是赔偿责任,在侵权人没有赔偿或者赔偿数额不足时,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受害人家属已经得到了郭某30万的赔偿,加上垫付的丧葬费,已经足额赔付了。所以,酒店希望法院驳回李某家属的诉求。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本案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老李等五人作为被害人李某的近亲属,如果认为案外人郭某的家属向其支付的赔偿金30万元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却至今未就案外人郭某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视为其同意了侵权人郭某的赔偿责任,即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侵权赔偿责任在郭某之亲属赔偿30万元后,老张等五人的赔偿请求权归于消灭。

整个事件的过程发生在酒店的客房内,并非在公共场所,故本案事发现场具有私密性。

在旅客入住后,该客房就形成旅客的私人空间,酒店经营方不可能在对旅客在客房内的活动进行干预、管理或控制,更不可能在受害人没有向酒店工作人员求助的情况下,进入客房进行干预或采取报警等措施。

在事故发生后,酒店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尽到其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实酒店在本次伤害事件中存在过错,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家属的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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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天涯 17
    2024-09-17 04:32

    活该嫁不出去,临时加价,故意刁难人的,良心和人品太坏了。

  • 2024-09-15 08:47

    这男的酒品真差,交易不成变色狼,天亮说啥不让走,这下好,直接进去了

  • 2024-09-18 01:24

    这个是死无对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