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女司机疑因酒驾担心被罚,躲在车里打电话求救,数名交警将女子车辆团团围

槿论看社会 2024-09-11 10:52:55

山东临沂,一女司机疑因酒驾担心被罚,躲在车里打电话求救,数名交警将女子车辆团团围住,多次警告女子,不管是谁都没有特权,要求女子下车,未果后,持手电筒打砸女子车窗。网友:“交警有权利砸车吗?”

网传视频显示,数名身穿制服的交警将一辆车团团围住,一名没有穿制服,疑似也是执法人员的男子,朝车内大喊“下车!下车!”“不管是谁!告诉你啊!没有特权!不管你打谁的电话!”

男子见车内人员仍不开门,而后持手电筒用力敲击女子车窗,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即便如此,车内人员仍不开门。男子又朝车内喊话:“不能因为你是女同事,就法外开恩!”“喝了酒所有群众都一样!”

视频中,还可以看到,不少群众在现场围观。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为交警的一视同仁点赞!

但是也有不少网友质问,交警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有权利砸车?砸坏了算谁的!

【安律说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如何评价女子的行为?交警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有权利砸车?

1、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根据司机体内酒精含量,酒驾分为饮酒后开车和醉酒后开车两者。

体内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不到80mg/ml的属于饮酒后开车,超过80mg/ml的属于醉酒后开车。

前者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2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后者则属于犯罪!一旦被抓住,直接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1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女子闭门不出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务。

交警盘查车辆查酒驾是执行公务的行为,市民有义务配合交警进行检查。

女子是不是酒驾还无法确定,但是女子拒不配合交警进行检查的行为就构成妨害公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可见即便女子最终不是酒驾,也将面临处罚。

3、交警遇到这样的情况,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条第5项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具体到本案,女子遇交警查酒驾,不配合交警检查,拒不打开车门,交警有理由怀疑女子酒驾,在无其他方法打开女子车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使用警械对女子的车窗进行破窗。因此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女子自行承担。

4、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企图逃避责任只能换来更严重的处罚!

女子如果积极配合交警或许还能争取个宽大处理,这么一闹,还闹得全网皆知!实属不智!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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