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一男子去银行ATM机取款,可插入银行卡时,却发现怎么插都插不进去,仔细

看晓天下 2024-09-09 13:26:46

湖北十堰,一男子去银行ATM机取款,可插入银行卡时,却发现怎么插都插不进去,仔细一看,才发现里面本就有一张卡,而且还不用密码,于是心起贪念,将卡内余额提走,卡主报警后,男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卡主王先生介绍,当天他取款后不小心将银行卡遗落在ATM机里,还没等自己想起来,就收到短信,这才意识到银行卡忘拿了,而且里面11500元的余额被人取走,于是迅速报警 很快,民警抓到了后续把钱取走的陈某,他承认当时看到王先生银行卡还在取款界面,便见财起意,事后,他主动退还了盗刷的钱,目前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有网友质疑说:这是持卡人的失误,既然事后退还了,为什么还判刑? 还有网友说:这为什么是诈骗罪,那以后如果路上捡到东西或者捡到钱,是不是也是诈骗罪? 这两种观点显然是存在错误的,我们得明确一点:不管持卡人是否不小心遗落了银行卡,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那张卡 关键问题在于,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陈某看到卡在取款界面时,虽然一开始是无意发现,但他选择了故意利用这个机会将钱取走,这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在法律上,这种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虽然陈某并没有通过复杂手段“诈骗”这笔钱,但他利用了王先生的失误,非法获取他人资金。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得利,是故意为之的违法行为 至于后续他主动归还了这笔钱,只能说明他认错态度较好,但并不能免除他之前的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且这还是对方报警,警方找到他后才归还的 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管是丢失的现金还是银行卡,只要持卡人没有放弃财产所有权,任何人的私自占有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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