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放火,后果你承担不起!
航程没说法
2024-09-08 14:22:24
赵某因失恋心情不好,路过某废品收购站时心生歹念,故意放了一把火,导致废品收购站直接损失达30万。
那么,赵某触犯了什么法律?
赵某因个人情感问题,故意在废品收购站放火,并造成了高达30万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更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
在本案中,赵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一是主观上具有放火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放火的行为;三是该放火行为已经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实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中关于放火罪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