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一大爷30年前,在银行存了2000元,存折上显示,定期存款30年,利率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9-07 17:08:46

吉林延边,一大爷30年前,在银行存了2000元,存折上显示,定期存款30年,利率19.26%,计算下来,存30年可以取出72万,谁知大爷到银行取钱,银行不认,说这种长期定期存款早就明令取消,如果要取,连本带息只能给大爷4000多元。大爷大怒:银行说话不算数,当年的2000够一家人吃上一年!大爷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内容来自:延边中院)

廖大爷坚信,靠谁不如靠己,只有手里有钱,才能有活着的底气。

他要给自己多留点老本,万一到了老年,自己干不动了,老本就是活命钱。

于是,他在年轻时就给自己做好了养老规划,他给自己存了笔钱,想着凭着利息,到时候就是一笔巨款。

30年前的时候,廖大爷年富力壮,凭着一身冲劲,很快就攒下了2000块钱。

廖大爷头脑灵光,他又开始琢磨,这笔钱怎么才能快速升值,

当时的银行,有长期的定期存款,短的有15年定期,长的还有高达30年。

银行也在高调宣传,标语上大大的写着,1000元存30年,连本带息36万。

在那个年代,36万元就是个天价,人们对银行十分的信任。

银行做出了保证和承诺,一旦把钱存进去,银行就会负责到底,到期如实兑换。

那时候的人们,心思单纯,被这高昂的利息所诱惑,无不动心。

廖大爷一算,自己的2000元,等到三十年后就成了72万,等到上了年纪,就可以直接躺平,啥也不干。

于是他不再犹豫,立刻就把2000元拿到银行,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填完单据,存30年。

廖大爷从此以后,心里就有了底气,一想到老了之后,自己就会腰缠万贯,他脚下生风,脸上挂笑,别提多么高兴。

30年的时光,转眼即逝,廖大爷老了,他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白发苍苍,心中一阵感叹。

他翻箱倒柜,找出这张已经发黄的存单,他双手颤抖,为自己的高瞻远瞩大赞特赞。

这时候的詹大爷已经没了年轻时候的健康身体,他时常感叹,岁月易老,体力大不如从前。

詹大爷拿着存单,来到银行,把存单递给了年轻的柜员。

柜员一时间瞪大了双眼,她从未见过这种老古董存单。

她对存单充满着疑惑,存单上的字都是用手写的。

廖大爷看到她惊讶的表情,告诉他这是自己年轻时候挣下的钱。

那个时候2000月也是一笔大钱,足够一家老小吃上一年。

按照存单上标注的本金和利率,30年以后可以取出来72万。

柜员越听越觉得害怕,她赶紧说这张存单她需要核实一下。

柜员到办公室找到主管,主管见多识广,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张真实的存单。

可是银行在30年前承诺的这种业务,在一年内年就被明令取消,根本不能按照上面的利率计算。

主管询问大爷,这30年间,难道就没有到银行问过存单的情况吗?

廖大爷说道,我信任银行,银行这么大的机构,咋可能违反承诺,不给储户取钱?

再加上30年来,自己为了生计,一直在做生意,东忙西忙,存单也就被压在了箱底。

直到现在,廖大爷早已退休,这才想起,年青时还给自己存下过这笔养老钱。

银行主管对大爷说道:“非常抱歉,您这种超长期存款,在您办理完这项业务后一年内就被取消了。

“您现在要取出这笔钱,是不能够按照存单上的利率来计算。”

廖大爷一听,脸色变得惊讶:“难道,银行还会说话不算数吗?”

银行主管耐心解释道:“我刚给您说了,您当年办完后,一年之内,银行就取消了这种业务,这张存单上的业务,如今已经不被认可了。”

廖大爷惊的大瞪双眼:“不被认可?那我的钱可是实打实存进了银行,我就是想把钱取出来。”

银行主管又说:“要支取没有问题,但是不能按照存单上的利息来算。”

“我们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息,或者按照现在普通定期利息来算。”

银行主管计算了一遍:“您能取出来4000多元。”

廖大爷接受不了这个数字,一气之下把银行告上了法院。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大爷要求银行按照存单上的利息给自己取钱: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大爷要求银行按照存单上的利息支付,是基于他和银行之间的存款合同。

2,银行做出解释,大爷存钱后一年之内,这种长期定存业务就被取消,现在无法按照存折上的利息兑换现金72万。

银行业务的取消和调整通常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监管政策约束。

银行提出无法按照存单上的利息支付,是因为该业务已被取消。

银行在此情况下并非恶意违约,而是由于法律和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原合同。

3,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存单业务早已取消,存款合同属于无效。

但银行本身也有错误,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银行按照5年期定期存款利息19.26%来计算,加上本金2000,银行应支付给廖大爷135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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