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上海,一大学生偷取了便利店的10件商品,总共价值89.9元,后来被便利店发现并报警。警方认为偷盗行为属实,但却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大学生暗自庆幸逃过一劫。然而学校知晓此事后将他开除,大学生表示不满,立刻向校方表示,他只是忘记付款而非盗窃,不应被开除,遭到拒绝后又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认其无罪。法院这样判了!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忘了付钱!”站在校方的办公室里,大学生激动地辩解着,脸上写满了委屈和不满。“你们不能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把我开除,这不公平!” 校领导坐在办公桌后,脸色冷静而严肃。“你偷了便利店的东西,虽然金额不大,但行为已经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学校有责任维护学生的品行,不能容忍这种行为。” “我不是偷!我只是忘了结账!”大学生激动得有些失控,“而且警方都没对我处罚,凭什么学校要这么严厉?” 领导叹了口气,显然对他的解释并不买账。“警方不处罚并不代表你没有错。你作为一名大学生,不该连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都不清楚。学校是培养未来人才的地方,容不得这种行为。” 大学生被校方的态度彻底激怒,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几天后,他一怒之下决定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开除决定。 与此同时,他也向警方提起了诉讼,坚称自己只是“忘记付款”,要求警方认定他无罪。 在法庭上,大学生的律师辩护道:“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任何主观盗窃的故意,他只是在购物过程中一时疏忽,忘记付款。便利店里的监控视频也没有显示他有任何刻意掩盖商品的行为。这显然是一场误会,不应将其归为盗窃行为。” 然而,便利店方面提供了详细的监控记录,并且指出,大学生并非首次“忘记付款”,这是他第三次在同一家便利店内未付钱就拿走商品了。 “每次他都挑选小额商品,或许就是想着不会引起注意,”便利店的负责人说道,“如果这不算偷盗,那我们店还怎么经营?” 警方方面则表示,虽然金额较小,且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认同该大学生的行为是无意的。 面对双方的陈述,法官一边审阅证据,一边耐心听取各方意见。 经过多轮讨论后,法庭最终作出了判决:大学生的行为已构成事实上的盗窃,尽管警方基于案件的轻微性质未作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违法。 法院认为,学校基于此事件做出开除决定并无不妥,完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法官总结道:“本案中,学生多次在同一便利店拿走商品且未付钱,结合多次监控录像,能够证明他的行为具有连续性和故意性。 这种行为已超出‘忘记付款’的范畴,属于盗窃行为。警方不予处罚的决定是基于情节轻微,并非认定他无罪。” 大学生听到判决结果时,脸上满是难以置信。他本以为可以借“忘记付款”这一理由脱罪,却没想到法庭依然认定他存在主观盗窃的故意。 尽管他对判决感到不满,但学校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法院也站在了学校这一边。最终,他只能无奈接受了被开除的命运。 此事在网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网友们对此事件看法不一。有人表示:“偷东西就是偷东西,金额大小无关紧要,大学生这么做确实应该被开除。” 也有人觉得处罚过于严厉:“或许他真的只是忘记了,年轻人难免有疏忽,这种小事不至于断送前途吧?” 不过,更多人认为,大学生作为社会未来的中坚力量,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正如一位网友评论道:“学校不仅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更是培养人格和道德的场所。偷盗行为无论大小,都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大学生有更高的责任去维护社会的正义和秩序。” 这场风波最终以大学生被学校开除、法院判决维持开除决定落下帷幕。对当事人来说,这是一个沉重的教训,也提醒所有人,诚信和法律意识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底线。
小时偷针 大时偷金 支持校方的开除学籍的决定 点赞学校
学校不是要开除你,学校只是忘了有你这个学生
勿以恶小而为之[静静吃瓜]
说吃饭忘记付款我能理解,因为有些吃饭前付,有些吃完后付,但是去便利店就是买东西的,前后不过几分钟,拿没拿东西心里没点数吗
这种人还没有进入社会就耍小聪明偷盗,进入社会还不得走那祸害到哪,万一进入体制内也是铁定的为所欲为的王八蛋
有次在公司楼下吃完饭忘记付款就回家了,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路过赶紧把钱给付了,老板都不记得有这回事[打脸],虽然只有10块钱,但真的良心难安
一次是忘记付款,但你可以回去把钱给付了!三次忘记付款[哭着笑]
支持学校的开除决定,这类没诚信的学生不严惩毕业后混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机构将危害国家及百姓
提前抹杀了一个高学历低素质人渣。
读书多果然是精打细算,这样的人应该按偷窃罪最高的刑罚判它!
光在这一个店里就偷了3次了,你敢说你3次都忘记付款了??要点脸吧!![静静吃瓜]
以前读书的时候一个安徽滁州的偷大家东西,父亲是滁州一个银行行长。她偷东西就是见不得别人比她好
孩子,我建议你去美国,美国适合你
一次偷了几十块,你说忘付钱可以理解。连续多次,开除你没毛病。
累犯。特别在刑法中很重要。划重点:3是一个很奇妙的数字。
支持学校
我遇到过一次未成年人偷窃,我把他抓了之后在警局里教育了一顿,让他爸妈领回去了,但他爸妈没当回事,他自己也没当回事,所以我就表现得很大度。十多年了,也不知道毁了没有[开怀大笑]
肯定是个男生。女生的话一定会保研。
偶尔一次的话教育一下,学校不是有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等,这点我觉得给个留校察看可以了,给个机会
第一次忘了第二次忘了第三次还忘?再一再二不在三四
我向派出所所长咨询过,偷盗3次及以上,金额小些己经是违治安处罚条例了,金额超2、3千那要按入刑对待了,所以现在偷电瓶车的很少,金额入刑,无处隐行,干个快递都比偷车收入强几倍,无需学历技术特长,只要勤快,收入可期又安心,反而是有些本身条件挺好的,找刺激,次数多了,犯法了、犯罪了
教育,教育,教书育人,学校连本职工作都推向社会了,只教不育。
这种品行的人还谈什么前途?出生社会哪个重要的岗位敢用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还真发生过忘记付款的事。都走出去多远了,突然想起来忘了付钱又跑回去了。不过是熟人的店。如果是生人的可能就不会回去了。[哭笑不得]
学校应该放一码,考上大学不容易,人无完人嘛
第一次忘记付款就应该主动跟老板道歉并付款,这都第三次肯定是抱着侥幸心理不想付钱,现在被抓了才说忘记付款
警方因为金额小而不予处罚是人性化关怀,校方处罚是应该的,但用顶格处罚感觉太重了。。。但如果当事人是多次或有其他恶性因素,那警方的处理方式就欠妥了,校方处罚可能倒是合情合理。
忘记付款和偷其实很好区分,一般偷都是偷陌生的不常去的店,而在特别熟的店才可能忘记付款,有时候跟老板吹牛去了又或是外卖小哥这种时间急的不得了的可能会忘记付款
学校处罚太严重了,留校察看即可,
上海零元购引进项目
去过一次的话还情有可原,一而再再而三,不值得同情
越是贱人越会利用一切权利规则与漏洞,做到极端利己
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
一次忘记付款可以理解,多次就属于偷。学校没有错,有错的是偷东西的,警察也有错,明显是偷还不处罚。
十年寒窗苦读,付之一下
建议走线美丽姑国那边可以0元购。
这货肯定在其他地方也做过案
这学生起诉主体错了,不应该起诉警察应起诉学校……
屁大的事情搞七搞八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古人都知道的道理国家执法机关怎么不懂吗?不管危害多大违法了就违法了就必须要受法律的制裁!国家应该规定只要认定偷盗行为最低就是三天拘留!偷一分钱也是,就算社会危害不大并不代表以后不大,难道非要等以后偷大的在抓捕吗?为什么不在犯罪萌芽时就掐灭?警察的不作为是给未来的社会培养大危害!这是渎职!犯法无论大小都要严惩!这才是法律!这才是公正执法!
蠢啊,证明自己有精神病就行了。
坏人年轻时不惩罚,难道等坏人变老吗
活该报应
支持学校决定
记得有一个小说主人公叫让瓦让的,偷一片面包被判罪。法庭应该调查他是否真的非常穷,如果是,减轻处罚。
先成人,后成才
看有没有校规说偷东西会开除
这样的孩子才该在学校好好接受教育[呲牙笑]
还好是学生,多次盗窃,警察放过你了
这种人到社会也是害人精
冰冰忘记付款6个亿都没事,这个学校过份了,这不是教书育人,这是在制造恐怖分子
第一次可能忘了,第二第三次呢?如果之前忘了后来去补上那可能真的忘了。
这间学校可以报,是育人的地方。
一次你还能狡辩,都几次了还死鸭子嘴硬
应该去漂亮国,听说现在的额度是1000刀以内,每次
都偷了3次,还说忘记付款???做人有问题
这个大学生肯定是男的。要是女的闹这一出就要被保研了。
要是小学生和中学生还可以说年少不晓事,你一个大学生都满18岁了,可以判刑了
警方给了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教书育人学校却没有给,这正是这篇报道的讽刺之处。
公安并不负责判决有无罪[得瑟]就这水平还上什么学?[抠鼻]
这件事告诉我们,忘记付款不能在同一家,必须按顺序来
忘了付账?那后来是不是把账付了呢?
学校不配拥有如此出色的你。
多次盗窃,可以入刑了[赞]
小偷小摸应该赶出城市 立档 公示
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就不应该有用人单位[抠鼻][抠鼻]
屡次犯罪
学校行为于法无据
说什么鬼话呢,此校是淤泥里的青莲的意思?
三次,脸都不要了,还大学生
要不是这样判的话,那以后pc都可以说是夫妻,但是忘记领结婚证了
我以为中国没有零元购。
勿以恶小而为之
育人,德行大于才能。有才无德之人,一旦出问题可能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有德无才之人不会给社会带来负担。
耍小聪明,真以为没有报应
估计是经常做这类事,另外如果是大超市基本就没人管,顺手了而已
穷学生
这不属于多次盗窃么?多次盗窃不是可以判刑么?
一次可以说忘了 三次国外可以入刑了
去银行取钱,直接进去拿钱就走。抓你的时候你就说忘记把卡给工作人员操作了。。
男生开除,女生保研,基操勿六![滑稽笑][滑稽笑]
为什么不给治安处罚?!
在中国,品行端正是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品行不端偷鸡摸狗不能成为大学生。当然,发没发现是另外一回事,既然发现了那就只能开除了。
见小利而忘大义
怎么会连续几次忘记付款?你自己不想想?
做错就要认罚
以前没学思想品德课,
小额偷窃超过一定次数也能公诉入刑的吧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应给他改过机会,况且大学也有育人的责任,“开除”毁了一个人,把包袱甩给了社会。不能开除了事。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为大学点赞!👍👍👍
关键不是一次两次。。。。小卖部只要他补钱就行甚至罚十倍就不追究,但学校开除很合理。
同一家店发生三回说忘记付款,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抢劫1块钱和100000块罪名都是一样滴。
看到这个,我想起上学时候,有一个女生,在女生宿舍,偷东西,包括卫生纸和姨妈巾都偷,后来被查出来,人家还有胶皮手套,妥妥的惯犯。后来被劝退了。20岁的人,能动不动忘记付款,这要不就是精神疾病,要不就是惯犯,这都不是学校来收容的对象吧
无耻➕不要脸
以为这里是霉国
超过三次就可以认定是盗窃罪,不用看金额的
一年内三次盗窃,不论金额大小,都是盗窃罪了,我见过在别人地里有几次,拔了一把韭菜判刑的
这里没说清楚。应该是不做行政处罚,但还是有警告和通报。所以学校才知道了。没有通报学校怎么会知道?
各位看官,公派他去美国零元购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