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车摔倒被对向车道车辆碾压身亡,司机被刑拘后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续就会走法院起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最终还是司机自己承担了所有。
说该路段没开通不可以走的,基本都是故意欺负老实人的。没开通自行车队是怎么上来的,没开通汽车是怎么上来的。既然没有路障,这些车辆可以上来,就是官方默许可以走了。那就依然是交通事故,应该按交通事故处理。
未满12岁骑车,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男孩摔倒是另外一个骑车人别倒的,这些违规操作的锅全部归到对向一个正常行驶的司机身上。
这司机一方应该紧紧抓住男孩被绊倒的责任人不放,让这个绊倒的人去给男孩一方施加压力。 退一万步讲,绊倒男孩的人也是有责任的。
司机应该反诉对方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