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女子骑电动车闯了红灯,被罚款50元,她不交罚款。交警要扣车,警告10次

小鲨看法 2024-09-05 14:09:44

云南昆明,女子骑电动车闯了红灯,被罚款50元,她不交罚款。交警要扣车,警告10次后,强行把她从车上拽下,摁在地上。女子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21天。出院后,她把交警队告上法庭,索赔162000元,法院这样判了。

在这个繁忙的十字路口,46岁的李晴(化名)骑着她那辆黑色的小型电动自行车,匆忙地穿梭在车流中。

当红灯亮起时,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停了下来,但李晴却选择了无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她轻拧油门,试图抢在其他车辆启动前快速穿过路口,就在这时,路边执勤的交警发现了这一违规行为,立即上前拦截。

值班交警小李快步走向李晴,示意她靠边停车,李晴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被发现,心里顿时慌乱起来,她缓缓停下车,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交警小李例行公事地向李晴出示了警官证,并耐心解释道:"女士,您刚才闯红灯了,这是严重的交通违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您需要接受50元的罚款处罚。"

李晴听后,脸上的表情从尴尬变成了不满,她辩解道:"我赶时间,就差一点点就过去了,又没造成什么后果,能不能通融一下?"

小李保持着专业的态度,继续解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就选择性执法,您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事故,但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为了您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我们必须依法处理。"

李晴听完后,态度变得更加强硬,她提高了声音说:"我现在没带钱,也不想交这个罚款。你们就非得罚吗?我看你们就是在创收!"

李晴铁了心不愿意接受处罚,她固执地坐在电动车上,表示:"我就是不交,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小李见状,只好按照程序处理他说:"如果您拒绝接受处罚,根据规定,我们将暂扣您的车辆作为保证。等您缴纳罚款后,可以来领回车辆。"

听到要扣车,李晴更加激动了,她紧紧抓住车把手,大声喊道:"你们凭什么扣我的车?这是我的私人财产!"

小李和同事们试图劝说李晴配合执法,但她始终不为所动,在接下来的近半个小时里,执法人员反复警告李晴,要求她下车配合处理,但都遭到了拒绝。

眼看僵持不下,执法人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小李对李晴说:"女士,我们已经给了您足够的时间考虑。如果您再不配合,我们将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

李晴听罢,不但没有要下车的意思,反而更加用力地抓住车把,同时大声呼救:"救命啊!警察要抢我的车!"

迫不得已,执法人员开始尝试将李晴从车上拉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混乱中,李晴被强行拉下车,随后被按倒在地,她不断挣扎,最终李晴被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场冲突过后,李晴感到全身疼痛,尤其是右臂和背部,她要求立即就医,执法人员见状,立即叫来了救护车。

在医院的检查中,医生确诊李晴右臂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李晴在医院住了整整21天。在这期间,她不断回想起那天的遭遇,心中的怨气越积越多,她觉得自己只是犯了一个小错,却遭受了如此严重的对待,这让她感到十分不公平。

出院之后,李晴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为当地交警队,索赔金额为162000元。

案件进入一审程序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庭审,在庭审中,李晴方面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现场视频、医疗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试图证明交警执法过度。

交警队的代表则辩称:"我们的执法人员是在李晴女士多次拒绝配合、并有暴力倾向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我们的行为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并未超出正常执法范围。"

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并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够达成和解,但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经过近三个月的审理,法院最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官认为,虽然李晴确实存在交通违规行为,但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这导致了李晴的伤害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交警队赔偿李晴83,302元,这个金额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部分精神损害赔偿。

交警队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决定提起上诉,他们认为,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偏差,对法律适用也有误。

二审法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除了维持原判的赔偿金额外,二审法院还判令交警队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有法律专家指出:"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执法权力虽然重要,但并非无限。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在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过度执法不仅会损害公民权益,也会降低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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