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结婚后,发现丈夫暴躁易怒,经常背着她偷偷吃药。 经询问,得知丈夫婚前就患

周兆成律师 2024-09-03 14:42:55

一女子结婚后,发现丈夫暴躁易怒,经常背着她偷偷吃药。 经询问,得知丈夫婚前就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还曾经住院治疗,吃药是为了维持精神稳定。 女子深感被欺骗,将丈夫告上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院会支持吗?理由是什么呢? 这是山东高院最近通报的一个真实案例。 答案是:可以撤销,依据就是民法典1053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法院应予支持。 那么“重大疾病”都包括什么呢? 有说法说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范围: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其实这只能说是一个参考,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死,而是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审查该疾病是否会给 未患病的当事人家庭生活造成损害,以至影响其婚前的真实意思表示。 就比如抑郁症,属于“有关精神病”,但实践中,既有支持撤销的,也有不予撤销的,区别就在疾病严重程度不同。 而本案中,丈夫是精神分裂,已经严重到住院了,一般人如果提前知道,结婚肯定会慎重,那么此时的隐瞒就达到了影响对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程度。 前两年还有个案子,就是丈夫隐瞒了有攻击倾向的精神病,婚后还擅自停药,结果出现被害妄想症,认为妻子要害自己,将妻子残忍杀害。 最终被鉴定为具有限制性责任能力,比照正常人减轻处罚,判了死缓。 隐瞒严重精神疾病,属实害人害己,那么法官当然会支持撤销。 当然了,发现隐瞒情况,也需要当事人当机立断,超过1年,法律会收回撤销权。 #女子婚后发现丈夫每天吃药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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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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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案代理律师。一个有温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