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邀请同村好友在家中喝酒时,妻子在二楼卧室睡觉,不料双方醉酒后,男子竟然发现,好友跑到了二楼上,男子认为好友对自己的妻子图谋不轨,便与对方发生了争执,不料在这个过程中,却发生了意外。 (来源:贵州省普定县人民法院) 徐某,男,1974年6月出生;陈某,男,1981年9月出生。二人系同村村民,且为多年的朋友关系。 2023年10月18日晚上,徐某闲着无事,便叫朋友陈某来家中吃饭、饮酒。徐某妻子李女士做好饭以后,便一直待在二楼没有下来。 晚上11多钟,徐某因为醉酒不胜酒力,便直接坐在了地上,无论陈某如何使劲,都无法将徐某拉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二人关于此事的吵闹声,惊扰了二楼的李女士。李女士知道徐某已经醉酒后,便想要拉着徐某回二楼睡觉。 如果此事徐某听妻子的劝解,或许就没有之后的事情发生。
但徐某不听劝解,仍然执意要与陈某继续饮酒。陈某一旁也劝解李女士不要管二人。 李女士见状,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好友,喝酒的场所也在自己家里,就没有多虑,转身到二楼的卧室去睡觉。 随后,徐某与陈某继续饮酒。徐某从卫生间回来后,发现陈某不在,便向二楼走去,结果却发现了刚刚从二楼上来的陈某。 虽然陈某并未有任何过分、多余的行为,但徐某认为陈某来到二楼,对妻子李女士有非分之想,便与陈某发生了口角。 这个时候,陈某想要离开现场,却被徐某拉住。徐某同时伸出拳头想要殴打陈某,双方在互相撕扯的过程中,从二楼到了一楼。 陈某奋力的将徐某推倒在玻璃橱柜旁后,导致徐某的眼睛被玻璃刺伤以后失明。 2023年10月28日,徐某、陈某在村里三人的见证下签订了民事调解协议,协议中约定:
陈某向徐某支付共计200000元医疗费,支付节点为2023年10月2日支付10000元,剩余部分每月支付3000元,直至全部付清为准。 2023年11月3日,徐某在医院治疗十多天后出院,产生医疗费24000元。 然后,陈某于2023年10月29日支付10000元,同年11月支付3000元后,便拒绝支付一切款项。 徐某被陈某的无赖行为气得不轻,遂直接报警称妻子被陈某强奸。
警方经过调查取证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 随后,徐某又以陈某侵犯自己的健康权为由,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陈某支付住院费24000余元、残疾赔偿金41万余元、精神抚慰金30000余元等其它费用共计52万余元。 陈某辩解称:
自己并不存在侵权行为。徐某诉称系双方争吵导致受伤,但发生争吵的时间是2023年10月18日,而徐某治疗的时间是2023年10月21日,由于徐某受伤部位是眼睛,住院时间较长,如何住院都是疑问,徐某第一时间应报警处理,但未报警,导致事实不清,所以陈某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首先,通过本案现有证据及庭审双方的陈述,能够证明徐某眼睛受伤,系与陈某醉酒后相互推搡、拉扯导致,双方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陈某应对徐某受伤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本案徐某邀约陈某到家中喝酒后,双方发生争吵时徐某未采取一般理性人的报警,或者求助亲人好友解决的合法合理方式处理,而是采取拉扯欲打陈某并与陈某推搡的不理智、不冷静的方式处理,造成案涉损害后果的发生。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徐某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依法应当减轻陈某的赔偿责任,酌情由徐某负担50%的责任,剩余50%的责任由陈某承担。 其次,赔偿的数额方面,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就残疾赔偿金而言,参照徐某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残及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72元/年标准计算,数额应当为77000余元。 就精神抚慰金而言,结合徐某右眼失明构成八级伤残,已对其精神造成损害后果,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其它费用,参照徐某提交的票据、结合法律规定综合计算。 最终,人民法院确定费用共计165000余元,其中由陈某承担费用87000余元,陈某之前支付的13000相应扣减。 最后,一起非常有警示意义的案例。通过本案例告诉我们,凡事莫冲动,否则终究是害人害己。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最讨厌喝酒刷豪气的人,搞得天南地北他最大,多喝几杯能成仙似的,喝酒误事,不喝能死吗?
无酒德之人最好不要喝酒!
酒肉朋友不可进家
马尿惹的祸
哈哈哈,感觉这男的像个笑话,把朋友叫家里喝酒,然后又怀疑→_→朋友与妻子……
晚上11多钟,徐某因为醉酒不胜酒力,便直接坐在了地上,无论陈某如何使劲,都无法将徐某拉起来……随后,徐某与陈某继续饮酒。照理说至少徐某都瘫倒在地了,何来上二楼与陈某打斗?
有酒有肉多兄弟,酒肉惹的祸,该
这就是狐朋狗友
酒醉心不迷
他老婆为什么不出来说话
喝酒的人[点赞][点赞][点赞]
特别讨厌喝酒后发酒疯的人
引狼入室!
酒是好东西,但人却不是[哭笑不得]
都是发酒疯惹的祸 如果没有喝酒也就没有这所谓的怀疑 和后来的斗殴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
说好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结果你踏马居然为了衣服打我[哭笑不得]
作为一个不爱喝酒的人,席中我一发现有人发酒疯即刻离席
人无耻,酒是背锅侠。
文要牢记曹植喝酒丧失储位,武要牢记张飞喝酒丧失生命的故事。 把赵宋杯酒释兵权的故事领悟到位了,再去端杯[并不简单]
喝酒了还咋冷静,眼睛瞎了就赔偿几万块钱吗,
这它良的就是吃饱了撑的!
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姐妹还叫你追[晕]。 这只能说明了一点,这并不是朋友 只是认识多年罢了
喝酒莫要贪杯
酒后不应该上楼,人家一个女人单独在楼上,你他妈吃饱了撑的上去干嘛?该挨打!
毒赌嫖酒烟后患无穷。
饮酒三十六害。饮酒本无事,醉酒能误事。
老陈知道老徐真的喝醉了,但没想到醒舌去上厕所,回来刚好遇见圭陈从二楼下束,男人的直觉告诉他可能出事了?,所以万吵起来的,一个想走,一个想弄清楚不让走,才多出了一件事来,前面的事也没那么重要了,能解决第二仲事就不错了,请人到冢里喝酒,做为主人,还喝醉了,他不活该谁活该?
重庆渝C素质代驾申请出战
你上个厕所时间,他又能干嘛?难道你在厕所睡着了[呲牙笑]
最讨厌借酒盖脸闹事!
74年的,估计老婆跟他岁数也差不多,都50岁的人了,还有啥可折腾的
我想你家只有你们三人吗
精神抚慰金10000万?国内对于精神赔偿这块不完善!
现在的医院太黑了,
一杯在手,天下我有[滑稽笑]
天天吃糠也能活,你怎么不吃?
酒后看人品
作为一个喝酒之人,我从不和无酒德的人喝酒!
喝酒喝岀官司还赔钱划不来,因小失大。
徐某上洗手间,陈某如果也要上洗手间怎么办,换做是我我也会去二楼找,一般二楼是主人家睡的,除了主卧的洗手间还会有次卧或者公用洗手间
都是爱喝酒惹的祸
村里三人的见证下签订了民事调解协议属于无效协议,请问各位网友,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协调的结果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作用,能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证据?
必须严惩陈某。同时陈某必须赔偿!
[害羞]
74年50多岁的女人,还是农村人,哎 图什么[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你看到的太多了,所以老天看不下去了。
几层的基本上每层都有洗手间,去二楼本来就是立心不良,带人回家也是蠢,出去喝也差不了几个钱。
看来这酒还是少喝,喝多了就容易出问题。
酒是色媒人,风流茶说合
我喝醉了一直想摸女老板,只是被我克制了,因为我还担心后果
典型的互殴,各打五十大板!
仙人跳不跳我不知道,但确实陈某是从二楼出来的
像编出来的哈哈
酒品就是人品,有赞同的吗?
喝就喝酒跑二楼干吗,强奸应该是女的报案!
酒肉朋友不可靠
少喝点酒吧!发酒疯真的很可怕
这两杯马尿够贵了!
这些酒鬼
最烦这种人,酒一喝就变神经病。
乱编的
我也痛恨喝了点马尿借酒装疯的人。
所以喝酒要出去喝[并不简单]
喝酒的好处
喝点马尿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有妻之人,不要酒肉朋友回家喝
这就是狐朋狗友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夫妻二人给他坐的局?敲诈不成反伤自己
酒壮怂人胆
肯定是人家不怀好意,以后这种人最好不交
酒后的陈某以为自己是在浴室,所以习惯性地上了二楼[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一言难尽啊。苦啊?
朋友过来也只让他喝茶,
自己作死没办法啊
随后,徐某与陈某继续饮酒。 徐某从卫生间回来后,发现陈某不在,以为陈某走了,便向二楼走去,结果却发现了刚刚从二楼上来的陈某。 陈某听到徐上来 来不及强奸睡着觉的李女士,楼梯打斗吵醒李女士
失明才赔16.5w?这么少吗
活该你
狗屁朋友
杀
闹着玩的
耍无赖也是本事,20万变8万7啦,牛逼
最好是叛你有罪,还能多活几年,要是叛你无罪,你也走到头了。至少是我绝对不会再让你活了!
莫要贪杯,喝酒误事。酒后乱性,酒后滋事打人层出不穷。理性小酌,喝酒莫过量,适可而止!
本来配52万元的,上法院后却要配86万元,陈某真蠢
我从来就不会邀请人来我自己家,私人空间,绝不用来当社交场所
无语!
正宗的酒肉朋友
喝酒误事
诬告罪有没有被判刑呀
喝着喝着就看着碗里的想吃锅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