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至极!浙江杭州,怀孕五个月的新娘,在电梯里被4名醉汉调戏,哥哥挺身而出保护妹妹,谁知,竟被4名醉汉堵到电梯拳脚相加,妹妹多次向酒店前台呼救,前台却置之不理。事后,妹妹肚子疼被紧急送往医院,哥哥果断报警,谁知警方竟将此事定性为互殴,还表示:他们只是开玩笑而已!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林超把大红喜字贴在窗户上,那喜字和一家人的笑容一样耀眼,第二天就是妹妹林菱的大喜之日,亲朋好友全都赶来祝福。
傍晚,忙完家里的事,他们一家去酒店,商量第二天的结婚细节。
不一会儿,林菱请的2位伴娘到车站了,林菱准备去接。
林超一听,赶紧陪着一起去,因为妹妹已经怀孕5个月了,她一个人去,家里人可不放心。
两个伴娘远道而来,为了让他们住的舒服,林菱专门在举行婚礼的酒店6楼定了房间。
林超把妹妹和伴娘送到酒店,帮他们把行李提上楼,安顿好伴娘后,兄妹两人坐电梯下楼。
万万没想到,走到3楼时,电梯门打开了,一下上来4个男的,这几个人明显喝大了,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满嘴的污言秽语。
林菱有些害怕,赶紧躲到了电梯的角落里。
谁知,一名瘦小的醉汉竟一眼看到了林菱,林菱长得非常漂亮,他便打起了歪主意,先是说一些轻薄的言语,见林菱没有搭理他,竟开始上手。
林超岂能容忍,他立马站出来挡在妹妹前面,警告他们注意言行,但醉汉根本不听,二话不说开始殴打林超。
林超拼命反抗,但他一人势单力薄,根本不是这4个人的对手,他们把林超逼到电梯角落,疯狂殴打。
妹妹被吓坏了,电梯很快到了一楼酒店大堂,林菱大喊救命,谁知,服务员伸出脑袋看了几眼,竟然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又缩了回去。
母亲听到动静后,赶来查看,一看儿子被打的头破血流,急得在大厅不停呼救,希望保安和工作人员能来帮帮忙,但是,所有的人都非常冷漠,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
几名醉汉把林超从电梯里拖出来,继续殴打,打累了,才骂骂咧咧的离开。
林超被打的鼻青脸肿,但他根本顾不上自己,妹妹被吓得瘫倒在地,捂着肚子只喊疼,他赶紧把妹妹送进了医院,婚礼也因此被推迟。
醉汉的嚣张和酒店的冷漠让林超非常气愤,他找到酒店讨要说法。
林超质问,看着自己被打,为何不出手阻拦?但酒店前台表示,不方便说这么多,等领导来处理。
这态度让林超忍无可忍,果断报警。
警方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将4名醉汉带到派出所询问,万万没想到,做完笔录后,他们竟然被释放。
林超非常不解,到派出所仔细询问,结果民警的回答让他气愤不已。
民警表示:对方4人喝醉了,意识不清,从监控视频来看,他们靠近林菱,只是开个玩笑,并没有调戏的意思,更谈不上猥亵。
好家伙,怎么可能是开玩笑,都上手了,还不算猥亵吗?要是当时他不在场,没有及时制止,电梯里只有妹妹一个人,那后果不堪设想。
但民警坚持认为,从监控视频看,对方只是做了扑上去的动作,并没有接触到林菱身体部位,并不构成猥亵,所以不能拘留。
而对此次事件的定性,更是让林超无语,竟定性为互殴。
林超被惊的目瞪口呆,四个醉汉欺负妹妹,他难道眼睁睁的看着吗?为了保护妹妹,上手阻拦怎么就成了互殴。
四个醉汉把一个人堵在电梯里殴打,民警为什么睁眼说瞎话呢?
民警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林超,他请了专业律师,搜集证据,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于此事,林超有胜算吗?
1、这4个醉酒男子至少是猥亵,甚至是涉嫌强制猥亵罪。
4个男子本来就是想欺负林菱,有猥亵的故意,后来林超阻止后,她们就实施暴力手段。
如果认定暴力手段是为了达成猥亵的目的,这4个人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严格追究起来,他们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使退一步,也至少是猥亵,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4个醉酒男子还属于故意殴打他人,这并不是互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看到妹妹被人欺负,不管是情理还是法理,林超保护妹妹都是合理的,从法律角度而言,林超这也算正当防卫,所以,不应该认定互殴,而是追究4个男子的法律责任。
3、酒店的不作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作为经营机构,看到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不仅冷漠无情,还放任事态的发展,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酒店至少要承担林超和林菱的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害赔偿。
这样的判定只能是让更多人不敢站出来救人[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办案民警也应受到惩罚
为什么流氓无赖这么多呢
还有一条,保护伞也得揪出来
可笑的事越来越多
拿把大锤在银行门口做要抢银行动作可是没进去抢,你们说会怎么算。
要不有背景要不老常客,不然不会这样
拿把菜刀和民警开玩笑,估计早就被击毙了😂
你为什么长的好看,还要坐电梯,长的丑,走楼梯不就没事了
现在不是实名网上举报吗!如果属实,建议你马上举报。
应该让那四个醉汉去调戏那民警的老婆和女儿,然后再被他们打一顿!。让他自己经历过一次被殴打羞辱之后看他还会不会也断定互殴。靠!
这4人可能认识酒店工作人员,认识…
哥哥也可以调戏调戏判定人的家属啊!
个人认为,但凡判互殴言论,就是办事不力表现。为执行公平公正开脱执行力!
跟孕妇开玩笑,这个玩笑开的真搞笑
可以找这个警察的母亲,妹妹,姐姐开个玩笑。
应正当防卫,控告一些笨蛋
究竟是谁发明的互殴?
我一真说,不断重复,当今社会法规对好人保护力度不够,对坏人惩罚力度不够。好人只能挺而走险,自己解决。到头人受法的是好人。什么玩意
调戏女警去派出说开完笑
对于不作为警察,应该卷铺盖滚蛋!财政不养废人,纪监委应该介入调查
流氓太猖狂,国家应该再进行一次严打。这种流氓直接枪毙,应该枪毙一批了,
互殴,这个词用的简单粗暴
这互殴名称害死多少人命
开玩笑吧,警察有这么明目张胆的?!
现在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好人难做,坏人反而在某些方面受到保护!正当防卫、慈善爱心、搀老扶老、见义勇为、拾金不味、助人为乐……都会给自己招来麻烦缠身…这些词语真的该好好重新解释一番…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给家里的小孩、学生、年青人讲了…因为家里真不是开矿的…
在酒店接亲,八成外地的,而且离的很远
这家酒店肯定有黑幕。
寻衅滋事吧
自从有了互欧,这个社会就撤太平了
把个希望寄托给别人,不死也残!
特么的把那个说开玩笑的也送上法庭!
这四个人绝对和值班警察有什么。调查调查调查。给人们一个真实的
什么叫可能是一个开玩笑,可能就是不确定,如果不能确定作为警察就应该调查确论,是开玩笑还是不是开玩笑这是前论。再说是开玩笑为什么变成了打人及后述?三如果不是开玩笑那么就是调戏妇女,寻衅滋事。有罪,那么警察就是失职
没有结论事就别他妈发了。
80年代应该定流氓罪直接枪毙
别光讲故事,把地点和酒店名称发出来啊
狗日的坏警察
要是我,至少要死10个,其中包括那些人
怎么感觉醉酒的4个流泯和警察是一伙的,一句互殴把所有事都解决了,不用在侦察现场,寻找证人,审问罪犯,这是把群众的求助,当成庥烦。
感觉治安,省会城市倒比不上浙江其他地方的。新闻倒有点相信,因为以前电视上看的新闻 KTV卖酒乱收费,里面的警吊儿郎当的,记者采访 警那坐姿和谈吐都让人看的别扭,调节也无非是这边原价打点折(还是贵啊)还有杭州理发穷人理不起
警方处理案件相关人员应当下岗了,不能干就别占着茅坑不拉屎!
遇到混蛋法官有理说不清
啥也别说准备武器。
是事实的话就让它漂久一点
杭州都有这种下流无耻的事情发生?
是不是地点又在青岛?
把这4名警察直接送进牢房,判刑10年!
我不敢说啥,这万一是小仙女呢,人家警察也是根据监控来判断的,如果真是小仙女,那真还说不清。。。如果哈[并不简单]
大家和你家人开玩笑去行不
互殴啊
派出所没得用了来自取消了
互殴就不应该存在,应该是谁先动手,谁先污蔑,动手者按情节算正当防卫
这个警察说开玩笑,找几个人喝点酒给他也这样开玩笑!
小编!说说是什么地方?哪个所?哪个警员……
实在是不可思议!这简直就是浙江省杭州市的笑话啊!就不怕全国各地的笑话吗?警方都成了法盲,我建议:那兄妹俩应该向人民法院举报!警方已经是赎职了![晕][晕][晕]
现在这些自媒体在到处煽动人民群众,挑起内部的对立,收美国黑钱,国安局和公安局网警应该好好查查
气愤得无语!!!!!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冯小刚
如果是真的民警肯定有问题。
开玩笑???真敢说啊。
无不良引导 请树立正确价值观[晕][晕][晕]
酒店看到不制止是很没有常理的,真相只有一个,酒店高层与这四个醉汉是有关系的,而且很熟,员工不敢管。
出门要随身带个东西防身,要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怎么曝光那家酒店的名字,看以后谁还敢住。这民警的水平也是真高!
开玩笑。派出所也在开玩笑。唉。做好事反的人为什么越来越少。做好事反而代价很高。一般人承受不起。做坏事的人是在开玩笑。真讽刺。
谁是谁的保护伞
来!一人一瓶啤酒找他家人开玩笑去
哈哈哈哈哈
上热搜了没?。。。。咋就这么乱
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个民警应该是个临时工
这四个醉汉有背景
别急那个正义正在赶来的路上
不是敌特出来黑警察吧?这事怎么感觉太不真实啊。
[汗]
说了一定要去“正规”派出所报案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怎么不说经查的问题,还说人家互殴
后续
如果情况属实,警察绝对渎职
真的假的,不会小编瞎编的
真他的是个人才
除黑扫恶更需打保护伞
杭州也竟然有这事
你若有钱就离开这个地方吧!去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比这强! 没钱就忍着吧!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那什么...你懂的。一锅端
加大宣传,哪个酒店都不说
四个醉汉可以不处理,派出所的必须深查。
有人经常吹牛只要不打死人绝对没事。
焯,当时应该是辅警吧[滑稽笑]
这警察是什么路数?穿什么衣服?说什么话?
要是在80年代定性为团伙作案了,你伤了他们你要坐牢,他们伤了你叫互殴。
还是不要帮人了,万一判定互殴,还要拘留
打架的事情是互殴,那么调戏的事情得有个说法吧?为什么调戏?因为意图强奸,可定性为强奸未遂,每个人判三年[捂脸哭]
又是他么的互殴,谁他妈发明的这个词
先投诉警察。然后再走法律程序。不能让某些警察坏了整体形象。
以前北京同事,几个人酒吧玩,嘴上调戏了孕妇,几个人都在牢里关了半年。
正义在哪里?
应该再来一次83年严打,直接送花生米!乱的不行!保护伞也该枪毙一批!
请律师要很多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