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见色忘义的下场!上海,93岁老人把房产过户给同事,让同事给他养老,不料,14年后,老人和年轻女子再婚,翻脸不认人,还将同事告上法庭,想把房产要回来,法院判了! 谈大爷(化名)93岁高龄了,他早年离异,和儿女也没有联系,独自住在房子里。 2004年,谈大爷身体越来越差,对自己的晚年深感忧虑,但是同事小顾(化名)一直对他很好,谈大爷就产生了让小顾帮他养老的念头。 谈大爷找到小顾,面露为难的跟他说起这件事,小顾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作为交换,谈大爷还把房子过户给了小顾,就这样,在小顾一家的精心照顾下,谈大爷跟他们一起度过了14年。 小顾没有收走房子,继续给谈大爷居住,虽然没住在一起。小顾每周都会探望他,谁见了都感叹小顾孝顺,谈大爷的身体和精神越来越好了。 2018年,谈大爷在公园遛弯时,遇到了60多岁的女子花某(化名),谈大爷瞬间被她吸引了。 花某年轻漂亮,对谈大爷很是热情,得知谈大爷是个独居的老人时,花某主动提出住在谈大爷家照顾他。 相处一段时间后,他们发展成了情侣,没过多久,谈大爷就跟花某领证了,二人正式结为夫妻。 结婚后,花某问了房产的事,这才知道谈大爷住的房子,虽然是他自己的,但早在2005年,就过户给了同事小顾。 花某气愤不已,当即要求谈大爷把房子要回来,否则就跟他离婚。 谈大爷害怕失去娇妻,把小顾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房产,之前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和过户都不算数了! 但是谈大爷的诉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了让娇妻满意,谈大爷于2021年,再次提起了诉讼,要求小顾将房子返还。 小顾得知后,来跟谈大爷沟通,但谈大爷说什么也不肯继续他们之间的赡养关系了,还拒绝跟小顾见面。 小顾虽然不理解谈大爷的想法,还是尽职尽责,即使一家人都被谈大爷无情的拉黑,还是经常对他嘘寒问暖。 但在法庭的较量上,小顾却没让着谈大爷,他提出,房子是2006年1月开始过户给自己的,谈大爷住到2021年,他要求谈大爷向他支付十几年间的房租。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支持谁的诉求呢? 2006年,过户房子前,他们就签订了赡养的协议,还得到了双方的确定,小顾一家也严格按照协议内容,照顾了谈大爷14年。 根据他们自行签订《赡养及财产赠与协议》的规定,小顾一家没有违背约定,对谈大爷嘘寒问暖,不仅照顾他的日常生活,还经常带他出去散心。 小顾拿出了从2017-2019年间,双方拍下的合照,多年来,他们亲如父子,与谈大爷相处和谐,把他照顾的很好。 而房子转让的合同,早在十几年前就生效了,这些都已具备了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撤销。 8月18日,据潇湘晨报报道,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房子赠与合同生效,他们之间的赡养关系也应该继续履行,而作为赡养的一部分,即使房主变更为小顾,谈大爷仍享有房子的居住权。 因此,小顾无权向谈大爷索要房租,谈大爷也不能要回房子的产权,法院驳回了双方的全部诉求。 结果一出,谈大爷不服,提出上诉,但法院还是维持原判。 法院还是支持他们之间的赡养关系,认为小顾已经照料他多年,如果随意撤销,他们之间的赡养关系也不稳定了。 谈大爷之前十几年,都跟小顾一家和谐相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也好不拖泥带水,小顾也信守承诺,好好照顾谈大爷。 但谈大爷再婚后,一切都变了,为了要回房产,甚至不惜跟小顾撕破脸,这实在令人唏嘘。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2024年8月28日关于《上海九旬老人把房子送给年轻同事,找到老伴后又反悔,法院判了》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