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偷梁换柱!”山东,男子是退伍老兵,他去交社保时,突然发现他的社保已经交了15年,他这才知道,有个11岁男孩,在1999年,就冒名顶替他,领了15年的工资,男子勃然大怒,这个男孩冒用了他的安置信息,导致他打工多年,而对方还威胁他:敢曝光就废了你!他愤怒的举报,结局让人难以置信。
(案例来源:龙江知事)
1999年10月的一天,正在工地搬砖的张川接到了让他去林业局报到的通知。
他欣喜若狂,这就意味着他结束了打工生涯,正式端起了铁饭碗,拿着旱涝保收的工资,有能力养家糊口了。
他等这一天,等了2年了,真是太不容易了。
1997年,张川退伍了,那时候包分配工作,他就在家耐心等待。
可等来等去,没有消息,他给相关部门打电话,说僧多粥少,让他耐心等待。
张川一个大男人,让他整天待着,他也待不住,就决定边打工挣钱,边等消息,为父母分担一些生活压力。
没想到,他这一等就是2年,所以,他等到让他去林业局报到的通知,才会这么兴奋。
可出乎意料的是,他去报到后,本以为第二天就可以上班,可人家又让他回家等通知。
他本想问一下,还要等多久?不会又遥遥无期吧?可对方爱搭不理,也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真是怕啥来啥,他这么一等,又没了消息,他实在沉不住气了,就打电话过去问,对方说,需要安置的人多,工作就那些,得排号,让他等着吧。
当他在工地挥汗如雨,双手被磨出水泡,肩膀被晒秃噜皮时,他就告诉自己,他很快就能坐办公室,有份体面又稳定的工作了,现在的日子,不过是个过渡,熬一熬就过去了。
可没想到,这一等竟然长达6年,导致张川已经心灰意冷,不再对分配工作抱希望。
可2005年,他突然接到让他去某镇林业站报到的通知,他又燃起希望。
当他兴冲冲去报道后,很快又做出辞职去南下打工的决定。
因为,他发现自己不在编制内,工资也少的可怜,每月240元,自己都养活不了,何况养家了。
于是,张川彻底打消了安置工作的念头,决定还是打工为生吧,起码苦点累点,但养家糊口没问题。
15年后的2014年,张川也成了一个中年人,他感受到了岁月的无情,决定还是把社保交上,老了好有个保障。
万万没想到,当他拿着资料,走进社保局,竟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工作人员告诉他,早在1999年10月,他的社保就被他的单位给交了。
张川懵圈了,这些年,他就是天南海北,哪里有活就去哪儿挣钱,何来的单位呀?
他以为工作人员搞错了,是不是有人和自己同名同姓,张冠李戴了?
当工作人员直接念出他的身份证号,他彻底傻眼了,他发现社保信息是自己的,但照片却另有其人。
而这个所谓的“张川”他不但就在林业局工作,而他的入职时间,就是1999年10月。
张川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人把自己冒名顶替了。
他赶紧马不停蹄的调查,这才发现,这个人叫邱鹏,是一个小学校长的儿子。
而邱鹏顶替自己的1999年,他不过是一个11岁的少年,但他却从1999年开始,截止到2014年,已经拿了15年工资了。
好一个偷梁换柱呀,15年来,自己过得苦不堪言,而他竟然啥都不干吃空饷。
于是,张川开始维权,可万万没想到,他的举报都石沉大海。
张川不服气,他不信自己讨不回公道,这时,邱鹏的父亲邱青云找到他,想花点钱让他息事宁人,还威胁他,说出去后果自负。
可骨子里不服输,也想要个说法的张川,就是不妥协,直到2020年,他找到媒体,这件事才得以推进。
记者找到邱鹏,邱鹏很不配合,记者问他: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吗?
邱鹏却呛记者:“”我不知道,你知道你是谁吗?
最终,在张川的努力下,邱鹏被除名,邱青云被撤职,涉事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邱鹏冒名顶替构成犯罪。
《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邱鹏冒用张川的身份信息,伪造相关证件,属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应受到刑事处罚。
2、林业局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99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邱鹏冒用张川身份入职,林业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但邱鹏的行为给张川造成了经济损失,林业局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3、张川有权要求邱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0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张川的姓名权被邱鹏侵犯,他有权要求邱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笑话!林业局不知道。?呵呵
邱鹏冒用张川身份入职,林业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一一,这话,在骗鬼。 !
这个不好说什么,只能说我在UC看到好多个啦。
这个情况一般会按林业局最低工资标准,从入职那一天起开始补发工资。补交社保。重新入职或者一直发放到退休。有类似的先例。
严重警告,还是党内的 ,这就应该判刑
关键词:学校校长的儿子,人品低劣的父子,这种人真适合当教育授业者吗?
放在古代得杀头
十一岁就去了林业局上班,这个局长也是够狠
又过四年了,只想知道这个官司的判决结果,当事人有没有得到他应得的赔偿
笑话怎么不判刑呢?
11岁就可以上班了😂😂😂😂😂😂😂😂😂😂😂😂😂😂😂😂😂😂😂😂😂😂
那是国家的,放几十个领工资的很正常,保安公司还有挂人头领工资的呢。。
赞叹地藏菩萨,吉祥如意
找个好律师官司打到底!
茂名顶替,真是一码是一码
小编们每天都想蹭流量,故意的编一些让人义愤填膺的事情,来引发大家的共鸣,实在是可耻
堂堂大中华有这种事。不要造谣。小心去坐牢。
建议平台对发表文章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以后再发表
谁给办的?怎样处理的?
毁了一生。
我怎么看?我看你个头,你自己最后都没弄明白到底怎么处理的,这才是读者关心的事情。
人物均为化名,故事情节虚构,逻辑推理请勿当真。
没头脑造个谣,破绽百出!
东
撤职有什么用,全部开除才是合法的,否则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