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后怕!”辽宁大连,女子凌晨5点听见有人敲门,一男子说他是修下水道的,她通过沙门一看,男子手里并没拿维修工具,她告诉对方,不是她家修,可男子不但不走,还爬上窗户瞪眼睛看女子,吓得女子浑身起鸡皮疙瘩,万万没想到,男子又来了3次,一次比一次瘆人,女子赶紧报了警。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姜维独自居住在一栋老式居民楼的3层,她的房间不大,却被她布置的温馨别致。
她每天白天上班,晚上,她的小窝栖息她疲惫的身体,和远在他乡的灵魂。
这天的清晨五点,当第一缕阳光还没来得及穿透薄雾,城市仍在沉睡,姜维却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咚咚咚……”声音在空旷的走廊里显得格外刺耳。
冷不丁的敲门声,吓了姜维一跳,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心想这个时间段,怎么会有人敲门?
她在这个城市里,除了有几个朋友,就是同事,这个点,大家都赖在被窝里,自己不可能有访客。
她披上外套,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透过沙门的小缝隙向外望去。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男子,有些贼头贼脑。
姜维顿时提高了警惕,她问男子找谁?男子说不找谁,他是修下水道的。
这句话一出,不但没打消姜维的怀疑,反而让她谨慎了。
因为,男子自称下水道维修工,可他双手空空,没带任何工具,这不明摆着撒谎吗?
“师傅,你找错地方了,我家没报修下水道。”
她本以为对方会离开,不料男子非但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爬上栏杆上的窗户,瞪着眼睛盯着姜维看。
他的眼神让姜维,浑身不由自主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样啊,那可能是我记错了。”男子嘴上这么说,那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姜维。
姜维故作镇定的说,既然你找错了,怎么还不走?
男子终于走了,但姜维的心还是狂跳个不停。
她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男子盯上了,但她也没把握,她不想报警,把事情闹大,毕竟自己独居,怕被打击报复。
但接下来的几天里,那种不安的感觉如影随形。
没想到8月24日,那个男子再次出现,这次他换了一套衣服,又敲姜维的门,说是来取件的。
姜维告诉他,自己没件可取,可她怎么听男子的声音有些耳熟?
姜维再定睛一看,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那个凌晨5点修下水道的男子。
“你是不是那个修下水道的?”姜维脱口而出。
男子大方承认了,表示自己改行送快递了。
男子并不急于离开,反而试探性地问:“我能进来洗个手吗?”
“不可以!”姜维的拒绝毫不含糊。男子只好悻悻然离开。
但姜维能感觉到,他离开时的眼神中充满了不甘。
这次,姜维无比肯定,自己一定是被男子盯上了,否则不会又修下水道又取件,正在她想要不要重新找房子搬走时,男子又来了。
凌晨4点钟,姜维被一阵奇怪的动静惊醒时,她发现男子竟然已经拔掉了她家的监控摄像头,纱窗也被他粗暴地扯开。
他的半个身子几乎已经挤进了屋内,但看到不止姜维,她闺蜜也在。
他有些出乎意料,在两个女人的尖叫声里,他像是被吓到了一般,迅速撤了回去,消失在夜色中。
正在姜维到处找房子时,男子第4次来到她家,这次,他的行为变得更加疯狂。
他直接敲碎了纱窗,但幸运的是,姜维早已将窗户紧紧关闭。他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了。
这一次,姜维没有犹豫,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迅速赶到,通过监控录像和现场勘查,很快锁定了这名男子并将其抓获。
姜维后怕不已,她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自己的经历,提醒所有独居女性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男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
男子多次尝试非法进入姜维的住宅,甚至有一次半个身子已经挤入屋内,严重侵犯了姜维的住宅安宁权,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
2、男子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男子的行为,尤其是瞪视、言语试探、暴力破坏监控及纱窗等行为,对姜维形成了恐吓和骚扰,若其行为符合情节恶劣的标准,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3、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多次骚扰行为,敲门、瞪视、尝试进入等,可视为对姜维正常生活的严重干扰,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依据此法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独居女性一定注意安全,加强门锁安全,安装监控设备,保持警惕,对于任何不寻常的敲门声或电话都要保持警惕。
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即使他们声称是维修人员或快递员,也要先通过猫眼或电话确认其身份。
对此,你怎么看?
这女的赶紧搬家才行
这不是男人,这是罪犯,阉了吧
我最喜欢这种,如果碰上了,打不了它!!
论家里有男人的重要性,哪怕是隔壁老王[哭笑不得]
胡编乱造!
脑科门诊开药忘吃了?
能和老年赵云单挑九伐中原的姜维会怕这种流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个女的为什么第一次发现这个男的鬼鬼祟祟的打扰你就应该报警了,为什么一次二次三四次才选择报警?
我也遇到过,说是修理暖气的,我说白天来吧,他还骂骂咧咧。我就不开门,他就走了。
尚在人间,就不要鬼话连篇。
这女的也是煞笔,第一次就该报警,正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下他才更大胆。
造谣是违法犯罪行为
胆大如碗的姜伯约也有害怕的时候?[汗]
大连哪里我大连的
肯定不是大连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