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麻辣烫?近日,一位女游客在网上抱怨,在甘肃天水吃了两份麻辣烫,就花费了260元,而且还被店家威胁不让拍照,以后再也不会来甘肃天水了。然而,事情曝光到网上后,店家却直接曝光了女游客就餐的画面,通过画面可以看出,就餐的当时,一共有11个人。 据悉,涉事的麻辣烫店为自选麻辣烫,游客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选择自己喜欢的菜品,然后称重后结算价格。 按照女子的说法,当时自己一行人选的菜品足够,可没想到店家无故给众人增加了许多粉,导致两份麻辣烫的价格高达260元。 女子气不过,认为店家这是明摆着坑人,便拿着手机拍摄了起来,同时提醒游客这是“天价麻辣烫”,但却遭到了店家的威胁。 事后,女子将视频曝光到网上后,立刻引发了网友对这份“天价麻辣烫”的口诛笔伐,但紧接着,店家就第一时间在网上进行了辟谣。 店家理直气壮的解释,当时女子一行人一共有11人就餐,包括6个大人,加粉也是征得现场顾客同意的,不可能无缘无故给客人加粉,店铺也做到了明码标价。 很显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女子和顾客对此事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就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清楚。 如果确实是天价麻辣烫,那就应当从严查处。反之,则女子应当为天水麻辣烫道歉。接下来,笔者仅就结合现有事实,对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首先,从女子到店消费的那一刻起,就与店家达成了消费合同关系。作为消费者,女子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也就是说,女子有权利决定吃多少、怎么吃,店家绝对不能在未告知女子价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女子加菜。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涉事店铺的方式是称斤结算,所以店家告知的价格必须是称斤后的总价,而不是单价。 其次,虽然女子作为消费者,享有监督权,但这个权利必须要加一定的限制,否则涉嫌名誉侵权。 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捏造事实、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也就是说,女子在曝光的时候,应当说明事情的原委,而不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故意混淆是非、添油加醋,这种行为无疑属于侵权行为。 最后,价格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经就此事介入调查,如果确认店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则不仅要退还女子必要的费用,还要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是否属于天价麻辣烫,个人认为,如果确实是11个人吃,那么这个价格,着实算不上天价。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既然是自选麻辣烫,店家不可能擅自给食客加粉的,要加起码也是征得同意的,况且6个大人5小孩260元也不多吧
11个人260,反向宣传?
就我们三四线城市出门吃个饭三个人点四个菜也得两百多块钱,11个人你矫情个什么劲,垃圾
麻辣烫,一份韭菜或青菜最低也要一块钱一串,什么羊肉牛肉鸡胗鸭胗都是三到五块钱一串,平均每个人26块钱不算多。
11个人聚餐260怎么看怎么划算啊
11个人吃花了260还嫌贵?
确实是两份,但能不能说清楚一份是多大?!拍出来就像一次性饭碗,其实大如脸盆[笑着哭]
06 年我们 10 个人去吃饭!点了一盘土豆丝要了 35 个馒头!免费的咸菜吃了人家老板大半盆!老板收了我们 15 块钱!让我们以后不要再去他家吃饭了😭!
11个人花了260元不多,吃不起别吃。
穷疯了就不要下馆子,在家自己做多好,出门丢人现眼就算了,还好意思发网上找骂?
吃七块钱的麻辣烫习惯了
6个大人5个孩子可能是三家一起出来玩的,截图显示2份,核算下来130一份,一家子吃点破菜叶子确实有点小贵了
吃不起别去行不?丢人现眼。
这是哪家店,这么便宜!
11个人吃了260,还嫌贵?没出过门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
吃麻辣烫不都是先付款再煮的吗🙄
看多大量吧,图片里应该是吃掉一部分了
吃不起就别进店。
此女如果是为了博眼球发的 说明她很蠢 如果是为了搞臭这家店 说明她不光蠢 还坏 如果是真的觉得贵 那么有情可原 11个人吃了260块钱 还嫌贵 可能家里条件有限 见识有限 大家就别喷了 又能力的给寄点肉啥的
这女人也没下过什么好馆子了
最近好多这种发视频自爆的,心里一点逼数没有
我们这边十一个人吃麻辣烫,不加酒水没有600下不来台。260,狗可能够了
11人260,真特么贵,以后不要再在外面饭店吃饭了,自己搁家里弄,蒸一锅馒头,打一碗大酱,地里拔一把大葱,,,11人26块就搞定,,,窝家里就好,千万不要再出门害人了,,,
神经病,11个人260元还嫌贵,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天价只要明码标价似乎不那啥吧
麻辣烫狗都不吃,三片娃娃菜收你2块钱
11个人吃260还嫌贵,吃不起别出来吃,在家里自己做点不好吗?
坑,都说二人怎么来的11人,
我一家四口,吃个冒菜都要100多
看着那么辣,6个小孩应该不会吃
吃不起别吃,真恶心
260还天价
就是渣女,没沾便宜,恶意报复。
几个人没意义 看的是加了多少粉
现在麻辣烫真心吃不起
唉,十一个人吃让你掏了260,你肯定觉得亏。
11个人吃两百多块钱他们的还在那里说什么,穷成这样还要到外面去吃吗
我以为2600呢!简直便宜到不可思议!11个人吃了260还嗷嗷叫,什么人脸这么大!人家明码标价,觉得贵可以不吃,吃完逼逼赖赖算什么
我在广州吃一个人40多吧,贵,好像也挺贵的。偶尔吃一下还行。
吃不起别吃,去吃便宜的。
天水的麻辣烫真的那么好吃吗
我草,11个人吃两百多你还嫌贵。为什么不用两百多买米在家自己做饭。够吃一个月了吧[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陕西的狗屁天水麻辣烫比同行贵30%左右,唯一不同的是它把粉条前面加个天水。
就你这样的游客港真我们甘肃也真是不欢迎你
260块钱还特么“天价”,你是没听过青岛大虾吧?我们两口子有时都能吃一百多,你们11个人呢。
这价格!260÷11=?
22一斤还是天价?
碗在那儿摆着,旁边有筷子和一次性杯子作对比。一百二十多一份,贵不贵自己算。和十一个人毫无关系。
是不是唱双簧,搞宣传呢
我家楼下的一个麻辣烫,近期蔬菜涨价,麻辣烫自选,80一斤
为嘛我吃都是40块打底的?而且还是摆摊的?难道世道变了?到店里吃更划算?
出去和朋友喝酒,两个人都是1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