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四川成都,一女子入室盗窃,没想到却被男主人发现。男主人见女子有几分姿色,提出发生关系就不报警,女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点头同意。谁知,女主人提前回家,发现后报警,最终女子和男主人双双喜提银手镯! (来源:普法节目) 李梅身体不太舒服,就提前下班回家休息,可刚进家门,就听到房间里传来了一些奇怪的声音,她以为家里进了贼,便蹑手蹑脚轻轻把耳朵贴在门上。 谁知,她听到的,竟然是那种事的声音,而且男人的声音,像是自己的丈夫。 她顿时怒不可遏,一脚将房间踢开,映入眼帘的,是不堪入目的一幕!她是丈夫王强正和一个陌生的女人纠缠在一起。 王强被吓得滚落在地上,他一边紧张地拿起衣服胡乱套在身上,一边说:“老婆,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她是个小偷,我只是想教训她一下。” 那女人缩在床上,浑身发抖说:“求你们放我走,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王丽根本不相信他俩的鬼话,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养家,丈夫却背着自己搞花头,她的愤怒到达了顶点,她发誓,要让这对男女得到深刻教训。 她马上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声称有人在她家里进行不法活动。 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那个女人突然对着警方大喊,说自己遭遇了侵犯。 警方在通过调查后,却发现此案竟然另有隐情,紧接着,警方马上对王强以及那个女人采取了强制措施,认为他们已经触犯了刑法。 原来,那个女人名叫陈丽,才20出头,是一个无业游民,以偷盗为生。 可她一介女流,偷东西危险系数是比较高的,所以她一般会蹲点,弄清楚目标的生活习惯,才会采取行动。 经过她连续几天的观察,发现一平房的男主人经常很晚才出门,而且心很大,经常连门都不锁,有时候只是轻轻掩嘘着。 在摸清楚他出门的时间节点后,陈丽决定采取行动。 事发当天,她看着王强出了门,看四下无人,便迅速潜进房间,开始翻箱倒柜,可钱还没找到,王强却突然出现了。 他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意识到家里进贼了,他三两下便将弱不禁风的陈丽给治服了,之后嚷嚷着,要将陈丽扭送到派出所处理。 陈丽本来就是惯偷,一旦被查获,她清楚自己将要面临着什么,她十分害怕,便跪在王强面前,苦苦哀求:“哥,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才来你家偷东西的,我奶奶病了,急着要钱治病,求求你放过我。” 可王强对她的悲惨故事并不感兴趣,举起手机就要报警。陈丽急了,她说:“哥,你别报警,只要你放过我,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这时,王强才看清,原来陈丽不但长得漂亮,身材还很好,他当即见色起意,提出只要陈丽跟她发生关系,就放她走。 陈丽虽然心里十分不情愿,可是她更加不愿意去坐牢,她只好含泪答应了。 之后,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警方认为,陈丽涉嫌盗窃罪,而王强则犯了强 奸罪,遂将此二人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梅没想过会闹得这么大,她慌了,想要撤回报警,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王强大喊冤枉,他说,他并没有强迫陈丽,是她来自己家偷东西被他现场抓获后,为了脱身,主动与他发生关系,所以自己并没有犯罪,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强虽然没有以暴力手段强迫陈丽,但陈丽被他治服后,是基于害怕王强将其扭送到派出所,才说出“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句话,而发生关系,是王强主动提出来的。 陈丽是受到了报警的胁迫,才同意跟王强发生关系,事实上,并不是她内心的真实意愿。 陈丽本就与王强素不相识,不存在感情的因素,而且从她向警方声称自己受到了侵犯,即表明了其实际上并不是自愿的,因此,王强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 2、陈丽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已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陈丽属于入户盗窃,虽然因为王强突然回家,撞破了她的好事,她并没有盗得财物,但这并不影响盗窃罪的认定,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或从轻处理。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现有的证据,以及双方当事人供述,结合本案事实,认定王强以报警为威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陈丽发生关系,已构成强 奸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陈丽入室盗窃,但因客观原因,犯罪被迫中止,属于犯罪未遂。 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决定对陈丽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判处王强有期徒刑3年,陈丽有期徒刑9个月。 陈丽好逸恶劳,而王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两人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刑法
男人非常老实并没有撒谎,他是在用棍棒教育小偷
这笨女人的这回把自已先生送入监狱。自已守寡三年!男人还丢了工作!
好媳妇把自己的老公送进去了呀
估计女主人和隔壁老王有一腿,把老公送进监狱,成全自己!
我希望有个漂亮女孩去我家偷东西!
男人判重了,女人明确只要放了她她做什么都行,是暗示男方她是可以出卖身体作为交换条件的。而且也没有拒绝男方发生性关系,虽知出了意外暴露后她才改变的说法,男方判重了且适用法律条款不当,不应当强奸,判重了,女方是贯犯确判轻了。
败家娘们!
强奸罪有点牵强
报警属于威胁吗?
女主人马上打电话喊来男闺蜜,发现小偷是男闺蜜的女朋友。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傻逼一个,写口供还不注意,口供就说要报警,女子不让,上来就勾引,要用身体。男子拒绝,却无法地方脱光主动女子的诱惑。这种事都是靠口供定罪,两个人,只要口供不一致,又无其它证明,根本无法定罪。
这女人把自己老公送进坐牢,肯定跟别人有一腿🦵
其他手段包不包括欺骗
按这个逻辑,只要男女双方存在有利害关系,不是女方主动进行,都可以定性为强奸。
女的都这么困难了,就给女的两百块,不就变成了嫖娼了
来我家偷吧,求你了
人财两得啊
有没有可能王强喜提银手镯后,只见陈梅第二天带了一个壮实的兄弟在到家里嬉戏打闹,直到王强出狱的前一天才离
这败家娘们要不得,顶多离婚算了,把老公送进监狱,一点不理智,笨死了。
哈哈,有时候法官却说报警本来就是正当的行为,不是威胁。 好吧,你有权你有理。
故事情节不错,有流量,起码比现在的电视剧,编的好👌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强奸罪跑不了
偷人就偷人还撒谎偷东西
继续编,哪有女的当小偷的
十足无脑的败家女!
这女的也是神操作
来人呀,先来一百杀威棒,看她招不招?
哈哈哈哈,成都人
男主亏大了,被老婆送了三年以上牢饭
小偷蹲点王强,王强蹲点小偷,老婆蹲点王强
女小偷偷东西,男主人看她可怜,免费送给她散装洗发水,她怎么还报警呢
编,接着编
男方应该说是女贼要求发生关系,不算违背妇女意愿
电视剧不敢演,但可以随便编。
ai真强大
这小偷可恨,也可怜
偷人
警察也要有办案率,一下办成2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