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四川眉山,男子上班时,发现两个员工在办公室接吻,男子勃然大怒,找来另外6个同事,将他们联名举报了,接吻的男员工被开除,男员工不服,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23万余元,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判决出乎意料! 陈娟(化名)身材不错,长得也漂亮,是公司办公室的“一朵花”,虽然已经结婚,还是很受人欢迎。 已婚男同事刘超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公司的车间主任,在工作上,也多次对陈娟特殊照顾。 时间长了,陈娟也感觉到了他的别有用心,多次私下跟他来往,二人自然二人的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之后,刘超多次以加班的名义,跟陈娟单独相处,即使下班,也对陈娟念念不忘,不断发“想你”之类的消息。 2020年3月12日,刘超妻子偶然看到了他手机上,跟女同事的聊天记录。 他和陈娟有来有往,经常发一些“我想一直看着你”“我爱你”等暧昧短信,有些内容甚至不堪入目。 妻子瞬间明白了,丈夫这几个月为什么加班的时间越来越多,原来他的心早就不在自己身上了。 她还发现,陈娟的丈夫也察觉到了异常,陈娟提到过,她老公正在调查这件事。 原来对方也是有家室的人,妻子一怒之下,将他们之间的暧昧聊天截图发到了公司群里,瞬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但他们还是我行我素,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感情反而更深厚了。 不仅同事们受不了,刘超的妻子更受不了,还跑到公司门口拦住刘超,跟他爆发争吵,同事为了不影响上班秩序,还对他们进行了劝阻。 之后,刘超和陈娟似乎公开了关系,在公司里出双入对,情到浓时,还在公司车间拥抱接吻,即使有人路过,也毫不避讳。 同事张某走进车间时,正好看到这个场景,他实在受不了了,找来另外几名同事,7人联名举报他们的办公室恋情,要求公司开除刘超。 10月19日,公司确认了这一情况后,果断解除了刘超的劳动合同,没想到,刘超却认为公司不能以此理由解雇自己。 还跑到仲裁部门,要求公司赔偿自己230000余元的赔偿金。 遭到拒绝后,刘超一纸诉状,将公司告法庭,提出上述诉求。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支持刘超的诉求吗? 刘超和陈娟都是有家庭的人,他们之间的恋情本就违背了公序良俗,还在公司多次引起波动,甚至影响到同事的工作和办公室的氛围,同事也对他产生了敌对情绪。 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存在影响公司或者内部的不良行为时,公司可以根据严重程度,决定解雇该名员工。 刘超应该遵守公司这项约定,他却严重违反了,公司有多名员工能证明之前发生过的冲突,也能证明他和陈娟存在不正当关系。 一审法院驳回了刘超的诉求,认定公司的开除决定合理合法。 刘超不服,提起上诉,那么,二审会改变看法吗? 公司认为,刘超作为公司某部门的主任,却带头搞办公室恋情,甚至在车间和办公室,跟已婚同事举止亲密。 这已经对公司内部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也影响了公司的形象。 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奖惩制度,这在入职时,也已明确告知刘超。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他违纪的行为属实,公司在辞退的程序上,也不存在问题,故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刘超的诉求。 二人各有家室,还在公司大张旗鼓的大谈婚外情,还以此为荣,确实太辣眼了,难怪同事都看不下去。 职场是工作的地方,他们的行为在公然挑战公司的规章制度,被开除了也不冤,如果法院支持他索赔,那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又在哪里呢?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红星新闻2024年8月28日关于《已婚员工与“办公室恋人”在工作场所接吻!遭7名同事联名举报后,公司将其开除!合法吗?》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违反公序良俗 一起开除,既然两人这么喜欢在一起,应该判两人各自净身出户!公示3年!
他俩该死
你啃你老婆没人告,大张旗鼓啃别人的老婆,真是践踏社会公序良俗,已犯众怒
这不是办公室恋情,这是办公室奸情,开除合情合理,已经影响了公司的运营。
成都附近,该不是两男的亲嘴[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