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名男子和朋友去KTV喝酒,看到女陪侍漂亮,就相约去酒店。好巧不巧,正好遇到警察查房,警察认定男子嫖娼,当即对男子做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顶格处罚。男子不服,把公安机关告上法庭。男子:你情我愿的事,也没有金钱交易,凭什么认定嫖娼?
白轩迫不及待的给老战友于杰打去电话,这对曾经的兄弟已经十多年没见面了,她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各自忙于工作和家庭,见一面简直是奢望。
这一次,白轩的公司刚好安排他到济南来出差,他一出车站就给于杰打去电话。
于杰欣喜若狂,放下手头工作就来到白轩所在地酒店。
兄弟,好不容易来一趟济南,必须给你安排一条龙服务,别跟兄弟见外啊。
简单寒暄了几句,于杰就拉着白轩去吃烧烤,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是他们表达感情最好的方式。
吃饱喝足后,于杰又安排白轩转场,到KTV唱个痛快。
于杰给点了两个年轻漂亮的女陪侍,他们一起回味着曾经的摸爬滚打,回忆下酒,歌声作伴,两个人玩的非常尽兴,直到深夜也结束。
唱歌过程中,白轩一直盯着那个妩媚妖娆的女陪侍,眼睛都看直了。于杰看出白轩的心思,也就成人之美,让白轩把女陪侍带回酒店。
白轩假意推辞了几句,最后还是和女陪侍相约去了酒店。
于杰送走白轩后,主动给KTV结账,一共支付了6000元,包含他们这天晚上的所有费用。
白轩和女陪侍来到酒店后,两人很快步入主题。
万万没想到,刚结束没两分钟,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民警前来查房了。
民警检查现场,发现白轩和女子已经发生过关系,于是分别询问白轩和女陪侍,发现两人既不是情侣,更不是夫妻,而且对对方都不熟悉。
因此,民警直接认定白轩嫖娼,并把白轩带回了派出所。
白轩始终不认可他嫖娼的事实,他一直坚持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并没有金钱交易,不属于嫖娼。
民警看白轩认罪认罚态度太差,直接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
白轩不服,他第一时间提出复议,希望能够撤销处罚。
复议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白轩无奈,只能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一、法庭上,公安机关先证明他们的处罚合法合理。
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卖 淫嫖 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的性关系的行为。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视为卖 淫嫖 娼。
公安机关表示,白轩和女子属于不特定对象,彼此之间都不认识,但约定发生了关系,这属于嫖娼既遂。
而且白轩虽然没直接和我女子谈钱,但于杰给KTV支付的费用包含了嫖娼的费用,支付的6000元费用,其中1212元单独支付给了酒水批发超市,而女陪侍刚好也是推销酒水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白轩处以10到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白轩态度不好,按照15日进行处罚,并罚款5000元都是有理有据的。
二、白轩不认可,他始终坚持,他和女陪侍是你情我愿的事,并不是嫖娼,而且他并没有和女陪侍商量价钱,也没有支付任何钱财。
对此,女子也一口咬定,她们没有商量价格,更没有金钱交易,算不上嫖娼行为。
三、法院做出公正判决。
《行政处罚法》第70条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却有错误的,可以撤销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白轩和女子之间确实没有金钱交易,也没有商定价格,不符合嫖娼的构成要件。
公安机关的处罚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该处罚确实存在错误。
最终,法院认为白轩不属于嫖娼,依法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
白轩被罚款5000元可以返还,但拘留的15天,只能寻求国家赔偿。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哈哈哈! 真心应了那句话,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打击嫖娼主要为了防止拐卖人口,因为无法分清是否自愿。